2016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15周年纪念日。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应自此终止。但近期美国、日本、欧盟等少数世贸组织成员在履约问题上,决定继续沿用原有做法。
对此,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斥其“耍赖”。
上述WTO成员国,有的指责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产能过剩问题,有的专门提出了“市场扭曲标准”,还有的干脆直接宣称改变反倾销计税方法时机不成熟。

中国官媒引述海内外专家的话对此评论称:以“市场扭曲”“产能过剩”等为理由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本质上是在为逃避WTO成员义务寻找借口,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这不仅让市场经济中最为核心的契约精神和公平原则颜面扫地,亦不利于全球经济实现尽快复苏,最终损人不利己。
所谓“替代国”标准:如果一台中国冰箱在国内卖500美元,在美国卖550美元,显然不构成倾销。但在“替代国”标准下,美国可以将第三国生产冰箱的成本(比如800美元)视作中国的“成本”,这就容易认定为倾销并课以重税。而当“替代国”做法终止后,反倾销调查就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实际价格和成本为判断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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