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今(14)日表示,林全院长已核定《新南向政策工作计划》,相关部会将自明(2017)年1月1日起据以推动办理,其中在推动新南向国家双边产业合作上,明年目标以至少与4个国家洽商产业合作,进行产业交流平台与活动,每年至少签署1个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等。
行政院指出,蔡英文于5﹒20就职演说时宣示推动"新南向政策"后,更在召开对外经贸战略会谈时正式通过《新南向政策纲领》,将"新南向政策"定位为台湾整体对外经贸战略的重要一环。依此,行政院于9月5日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动计划》,并由经贸谈判办公室负责统筹与协调相关执行工作。

林全核定新南向政策工作计划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指出,为落实推动《新南向政策推动计划》,各部会分别拟定工作计划,由林全院长听取报告,再经邓振中、陈添枝、林万亿及张景森等4位政委督导相关部会提出具体措施,在日前奉核定案。
《新南向政策工作计划》从"经贸合作"、"人才交流"、"资源共享"与"区域链结"四大面向着手。
在"经贸合作"面向,将强化产业合作与经贸拓展、促进基础建设工程合作、系统整合服务输出及金融支持。
另在"人才交流"面向,将在"以人为本、双向多元"的交流原则下,借由双向人才培养,提升台湾与新南向国家双边人才资源的互补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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