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税负问题近来一直是社会热点。国税总局日前就此公开表态称,对收“过头税”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税务部门为完成收入目标存在向企业分解任务问题,据国税总局网站消息,6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重申,近年来,税务总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强化严格落实减免税、严禁征收“过头税”的要求。对收“过头税”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此前在2015年2月,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提高税收质量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绝不能以税收收入紧张为由在落实税收优惠上打折扣。2016年4月,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严禁对企业该抵扣进项税额的不让抵扣,严禁该退的税款不予退税或缓退,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
对于媒体报道还反映,有的税务部门存在按超收数额的一定比例取得“超收返还”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从近年来税务总局组织内部审计以及执法督察,特别是审计署开展的对税务机关的审计情况看,没有发现这方面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一经发现,税务总局将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一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税总局强调,为完成好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根据各地经济税源情况,税务部门要在各级税务机关之间分解收入任务,而不是也不准将收入任务分解到企业。如果发现基层税务部门向企业下达收入任务,税务总局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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