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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大涉黑案一审44人获刑: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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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河池市对一起重大涉黑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共有44人被判刑。犯罪团伙中的2名头目马某和李某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并分别被处罚金11万元、8.5万元,没收财产各50万元。其他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0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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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现场。 广西新闻网 图

记者了解,这是河池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庭审共持续19天。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4年期间,这一犯罪组织在广西河池市下辖的宜州市城区和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对宜州市城区的米粉市场、娱乐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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