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政府揽才政策,将对海外优秀人才提供租税诱因,并设定两条件,必须是特定专业人才,且年薪超过200万元(台币,下同,约6.3万美元),超过200万元的薪资所得,可享有前三年减半课税优惠。
海外揽才是新政府重要政策之一,国发会在洽商各部会提出完善留才环境方案后,研订“外籍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条件”专法草案,松绑揽才及留才等规定,以吸引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到台。
行政院长林全去年底听取揽才专法草案后,国发会在今年初提出专法草案,其中最受关注的租税优惠部分,也增订适用门槛,藉以发挥奖励的实质效益。
知情官员昨日表示,原本财政部跟国发会都没有订薪资门槛,但去年底向行政院报告时,林全认为若不订门槛,是否为要奖励的对象,要财政部再想想是否需要订定门槛。
后来财政部与国发会讨论后,决定锁定优秀的尖端人才,并参考白领人才薪资前25%者,平均月薪约16万元,订定年薪200万元的适用门槛。
官员表示,初估在不算扣除额情况下,适用税率至少要20%以上的人,租税优惠才具有实质意义,因此,评估后决定订2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也明订,如果海外专业人才到台第一年未满183天,年薪也未达200万元时,可递延。官员表示,外籍人士可能在下半年才来台,年薪只有一半,不到20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如果满200万元,可适用,享有“前三年”减半课税优惠。
除符合200万元门槛外,外籍人士还必须是特定专业人才,才能享有租税优惠。所谓特定专业人才,是指台湾所需具科技、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领域的特殊专长、技术或智能者;其范围由行政院定之。
官员表示,未来会给不同产业弹性,例如文化艺术人才的认定,可能跟一般科技人才就不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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