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越南裔女子在加拿大结过三次婚,生下了女儿,最终经过三次上诉,都逃不过假结婚的"罪名",虽然上诉中她曾以女儿有精神病为理由,希望逃过递解离加的命运,但终告失败,因为法官认定她取得移民身分的第一段婚姻是假的。

36岁越裔女子阮氏(Thi Hong Duc Nguyen)在加拿大已居住10年,她于2006年4月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在取得身分后不久,就与帮助她移加的丈夫离婚。
2008年,阮氏再婚,她与是任丈夫在越南相识。两人婚后,于2010年生下一个女儿,如今已6岁﹔惜第二次婚姻也以失败告终,两人离婚后,阮氏的第二任丈夫仍留在越南。
其后,阮氏又与一名加拿大公民一起,两人相处已3年,并计划待男方离婚后,就和他结婚。
但在201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发现,阮氏是通过和第一任丈夫假结婚来骗取永久居民身分,遂决定收回她的枫叶卡,并要将她驱逐出境。阮氏向移民部上诉,但在2012年4月被驳回。
阮氏也曾三次试图以人道主义身分申请永久居民身分,但每次都被拒绝。她在第一次上诉失败后,曾请来两位精神病科专家,试图证明其女儿患精神病,需留在加拿大﹐但被否决﹔阮氏不甘﹐再提出上诉,最后还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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