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借用昆明中院职能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云南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照民涉嫌受贿一案。

央视新闻客户端1月23日消息,今天(1月23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借用昆明中院职能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云南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照民涉嫌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杨照民在担任曲靖中院院长、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手中权力,多次收受他人现金2422万余元。法庭上,杨照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只是对部分受贿金额有意见。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照民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利用其担任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0年5月至2009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09年12月至2015年2月)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何某、马某某、袁某某等人所送的人民币共计2422余万元,并为何某、马某某、袁某某等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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