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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杨鲁豫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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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委原副书记、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市长杨鲁豫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鲁豫利用担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泰安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人物资料

文章配图

杨鲁豫,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山东莒县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74.04--1978.03,河南省襄城县孙祠公社工作

1978.03--1982.01,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82.01--1984.03,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人事教育局干部

1984.03--1985.03,重庆建筑大学教务处办公室主任

1985.03--1985.08,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人事教育局科长

1985.08--1987.07,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7--1989.10,国家建设部办公厅秘书、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

1989.10--1992.11,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1992.11--1995.01,挂职任东营市副市长

1995.01--1995.08,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挂职任东营市副市长

1995.08--1997.12,东营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12--1999.05,山东省建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9.05--2001.09,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2001.09--2003.05,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1998.06--2002.06,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3.05--2007.04,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4--2008.02,济南市委副书记

2008.02--2009.01,泰安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9.01--2011.12,泰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2.01,济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1--2012.03,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3--2016.04,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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