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动物园老虎致死事件,果然已经在朋友圈上撕开了,微博上的伸张与言语交锋,更同步到朋友圈。到底要保持一个什么立场,成了左右为难的事业。我很佩服那种那一立场的论者,无论是逃票死活该,还是套票死固然不对也不该苛责受害人。
如果要观察这次事件的舆论,需要对半年前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那次事件联系起来理解。在那次老虎导致各死伤一人的事情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本来不是一个问题——舆论一边倒地倾向于园方无责、受害人全责——只是因为媒体人士的竭力鼓吹,舆论才出现分化。
分化的结果,是将动物园扯进了责任的划定范围。一些以还原真相为宗旨的媒体报道,在舆论早期倾向于动物园的阶段过后,开始推出更多受害家庭的说法,以矫正细微事实作为手法,来树立园方的责任,并淡化受害人的过错,这是一场十足的舆论对冲。
等到宁波动物园事发,旁观者拍摄视频是否违背道德的谴责很快出现、很快消失,然后给予舆论的稳定解释框架,就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那次事件的第二季。而这次,以受害人过错来营造观点、构建立场的舆论非常熟稔,几乎在第一时间成为舆论的主导倾向。
它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观点:受害人全责,逃票翻墙,被老虎咬死是活该,就此又分化出两个细微差别,一是认为园方可以因为受害人过错免责,二是认为园方该尽人道主义责任;受害人过错大于园方责任,就像家属说的“动物园不该让人忧翻墙机会”。
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那次不同,主张不宜苛责死者、责备其逃票与谴责其该死之间并无逻辑关系的立场反应迅速,很快进入舆论场与“哀老虎不哀死者”的立论方面直接对抗。这种立场主要是人性论的,坚持在混乱的社会人心前,依旧要避免人性扭曲。
两厢比较,老虎致死事件上出现两种主要的论点和论证:到底是挑明个人强化修养的素质论,还是坚持机构职责大过消费者安全义务的人性观。这么长时间以来,前者始终不敢明说,现在借老虎事件公开宣讲;后者则是一种政治正确,虽勉力交锋,似乎不敌世道浇漓。
素质论一直为人诟病,认为是一种抛弃了公权问责的怯懦的解释框架。确实,它在政治领域中始终得不到承认,羞羞答答,没人敢大声讲出来,所以才有“恶猜公权、善待个人”的权界划分。可在后来,在去政治化之后,素质论呼应了更琐碎的现实,反倒逐渐为人接受。
这些“琐碎的现实”,主要指的是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的龌蹉,比如会车不关大灯引发的冲突(深圳交警惩罚司机,某地女司机提醒对方关大灯遭到砸车等),排队时乱插队,公共场合吸烟且提醒后出言不逊,随地吐痰,地铁上吃东西,在香港便溺等等。
在这些本属于规则调整的社会领域,因为无德及没有修养,导致了频繁的日常冲突,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厌憎的食物链。厌憎是一种比冷血更主动、更积极的情绪反应,在老虎致死事件中,更多的是厌憎受害人,而非冷血,它是对破坏守则时低人品的憎恨。
有人批评说,谴责老虎受害者不遵守规则的,却不敢对公权迫害吱声,所以讲究规则的做法就是个屁、谴责受害者就是虚伪的,是孱头。这个批评其实有点牵强,因为社会混乱已经能够自成一体了,它不需要更多的对比,再说,无法处理的不只是政治,也有政治下的社会。
总之,不管是哀悼老虎,牵扯出动保与规则的线索,带出谴责素质的论调;还是哀悼死者,以人性论为归依,回到对机构、对组织等可靠性的敲打上,都共享同一个象征的意味,那就是:麻木,混乱,厌恶,已经溢出了老虎致人死命的具体事件。老虎在疯狂的心里,成为我们无法处理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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