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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死:男子为交女友冒充警察 大年初一遇上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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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18时许,巴州和静县公安局巡控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抓获一名身穿警服的“假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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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这个假警察是来见女网友的!

1月28日中大年初一。当日下午,和静县大街小巷人流穿梭,大家都在忙着走亲戚拜大年。该县公安局巡控大队二中队农行十字路口便民警务站站长达西加甫带领民警在辖区进行巡逻。

巡查中,民警发现农行十字路口附近站着一名身穿春秋制式警服的男子,佩带有三级警司警衔、胸徽、警号为650777。站长达西加甫感到很疑惑,这人不面熟,警号也从未见过,而且警服与裤子不一致。附近也没有警车,这会是哪里来的警察呢?达西加甫立即带领民警前去核实情况。

当民警出现在该男子面前时,该男子撒腿就跑。民警快速反应,紧追不舍,最终在和静县第二小学旁边将其抓获,并将其带回农行十字路口便民警务站进行调查询问。

假警察交代经过初步询问,该男子叫周某某,家住乌鲁木齐天山区,该男子称他觉得警察有特权,过安检和住宿方便,穿着警服和女孩见面特别有面子,便从网上购买了警服。

当天是精心打扮,特地穿着警服,到和静县和女网友见面的。没有不想“假警察”遇到真警察,一眼被民警识破。

根据《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假警察周某某已移交和静县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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