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大年初一,陕西蓝田县鲍旗寨村43岁村民史增军持木棍将村委会四层楼乱砸一通,民警鸣枪劝阻无效后,开枪击中史增军右大腿。2月4日,光明网公众号发布评论员文章《面对一根木棍,开枪前请三思》。

光明网评论文章中这样说:面对一个手持木棍的村民,处警民警为何不采取其他警械制服当事人?
光明网评论文章还这样说:根据蓝田县官方通报……处警民警安某向窗外鸣枪示警后,史某某仍持木杠子欲袭民警和镇村干部,尽管这一通报对现场的情况渲染得十分危急,但仍属于单方面说辞,经不起推敲。一位村民,一根木棍,无论表述的如何“穷凶极恶”,现实危害也实在有限!
战友们有没有觉得这样的质疑,套路都很熟悉,“为何不采取其它警械制服当事人”“为什么不打腿”“仍属于单方面说辞”“一根木棍,现实危害实在有限”?
我想,这位光明网的评论员可能并不知道,就在此事件的前一天,大年三十的除夕夜,哈尔滨好民警曲玉权,就被人一砖头拍——死——了。
我在这里,就想问问这位光明网的圣母评论员,你觉得,一棍子,能不能抡死“你”?!
光明网评论员在文章里还说:“至少从目前已知的信息看,这起事件仍属于村民个体泄愤的范畴”,看到这样的表述,我都笑尿了,这股透着迂腐又彰显着知识分子可怜的自尊的表述,让我想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的四个回字的写法。什么叫个体泄愤的范畴?拍死英雄曲玉权的凶手属不属于个体泄愤?肃宁县枪击致死多人的五十岁老汉属不属于个体泄愤?上海闯入警局残害十几名警察的杨佳,属不属于个体泄愤?
光明网评论员在文章里还说:史增军乃是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但其本身并无伤人等主观意愿。我勒个去,亲爱的光明网评论员,你前脚刚对官方通报质疑为单方说辞,经不起推敲,现在转头就对事件毫无凭据的主观臆断并大放厥词,你这就经得起推敲了吗?你这是安的什么心?
光明网评论文章还这样说:而在没有穷尽其他的执法方式之前,就率先开枪,行为失当!
在没有穷尽其他方式之前?你确定这是你经过深思熟虑后的表述吗?出警面对歹徒,是与候在书房里衔着烟斗扣着脚丫不紧不慢的构思文章不一样的,现场的情况瞬息万变,更何况警察也是人,是人就都脱不了管状思维,所谓管状思维,就是当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时候,眼界会很窄,除了注意的东西,别的是视而不见。你为什么敢笃定这位43岁的村民,在任何可能的下一秒,就一定不会袭击民警和他人,就一定不会抢枪?这些不可预知的危险,你有身临其境的想过吗?
尊重规则,敬畏法律,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
很多人不遵守规则,就是因为其在赚到了不遵守规则的便宜或者吃到了不守规则的亏之后,还有那么一帮公知们在不遗余力颠倒黑白的为其鼓与呼。宁波雅戈尔动物园里的老虎死了,有一些人对不守规则的逃票者大演悲情戏,说什么因为穷买不起门票,我想问下这位光明网的评论员,是断然和这些人沆瀣一气的吧!
光明网,作为光明日报在网络时代的新延伸,国内唯一一家定位于思想理论领域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作为光明网的一名评论员,发出这样的言论,着实令我们这些小警们,震惊不已,我们一个个的战友,不正是被淹在了这些肮脏的唾沫星子之下吗?!
为此,请这位光明网评论员,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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