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745号解释,名模林若亚昨晚透过经纪人表示,很开心,事隔多年,没想到可释宪成功,谢谢大法官及法院做出公正明智判决。
另一位声请人、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表示,“本次解释非常好,对劳动市场有很大贡献!”
在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曾任北市法规会主委的陈清秀说,经济发展快速,旧法已无法配合,更歧视非典型劳工,像保险业务员或房屋仲介或名模林志玲所属的模特儿行业,这些劳动者对工作投入的费用,在报税时将可归类于执行业务所得,可实报实销,可增加工作弹性、自由化、多样化。
他举自身例子说明,他当法律系教授,律师执业所得额计算可以“用收入减掉成本及费用”,大学教授却不行。他说,大学教授买书是为了做研究,应该纳入可扣除成本及费用,让教授提高研究和教学力又不用倒贴钱。
大法官的解释,也让国家税收未来面临不小损失。财政部官员说,上班族工作必要成本,很难认定,例如治装、交通、买书、交际应酬、通讯费、加油费、证照费等内容复杂,界线不明,如何认定是工作必要支出?在稽征实务上有困难。
官员举例,上班族为了充电出国旅游,可否列为薪资所得扣除额?家住高雄,天天坐高铁来回台北上班,可否列入上班必要成本费用?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成本费用皆可扣除且不设上限,是新增了一个避税管道,大家到处采集单据来抵税,争议很多,会造成稽征行政大乱。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