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6日,作为一名特工,我服役于美国特勤局。在那里,我有幸为三位在任总统当过保镖。这让我倍感荣耀,同时深觉责任重大。
在特勤局长达21年的特工生涯中,我终于明白,那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常规工作日。什么事都有可能要你去处理,从无聊地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到乘坐“空军一号”执行任务或者陪总统晨跑。有时一天之内,这些事情都让我给碰上了。

多年以来,很多人问我,你是怎么当上特工的?你为什么要干这一行?答案虽有点复杂,不过还是根源于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一个人在幼年时期,是最容易受影响的。在我八岁那年,肯尼迪总统(President John F.Kennedy )遇刺身亡。这一事件所造成的全球影响,令我印象深刻,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经过1963年11月那个命中注定的周末后,丹·艾美特(Dan Emmett),一个具有理想主义情结的小学三年级学生决定:我的职业目标之一就是要当一个特勤局特工,尤其是当一个保护美国总统的特工。20年以后,它成了我真正从事的职业。本书讲述的就是这样的故事,关于那个小孩所想象的特工的故事。经过不懈的努力,加上一点点运气,那个孩子的梦想最终实现了。
人们询问特勤局特工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他们是否真的愿意为总统去挡子弹。大部分特工要么转移话题,要么戏谑以对。我在此郑重声明,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没有几个特工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并且谁都不喜欢谈论它。就我个人而言,在我申请这份工作时,他们在选拔之初,就让我意识到存在这种可能性。而且如果我不愿为总统献出生命,我可以去别的地方找工作。在我21年的特勤生涯中,再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我对它早已心领神会。
虽然有这种可能,但是在总统护卫处当特工,并不意味着他们的使命就是去送死,而且没有哪个特工会为了总统做出无谓的牺牲。有一个有关特勤局特工广为流传的传言,就是他们要宣誓为总统献身。这纯属子乌虚有,完全是街谈巷议。实际上从当上特工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把生命托付给了总统。
在我个人看来,无论是谁当选总统,都不值得我们为他牺牲。然而,为总统之职责牺牲却是值得的。总统也只是人,像普通人一样地生活、呼吸,但是总统之职责,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保护。因此,担任总统之职的人,自然就值得人们为之效命,无论他是什么党派,不管特工与他有何个人恩怨。任何把特勤当作事业的人,都必须有此信念,否则,特勤工作就不是他应该追求的事业。

心理学家证实,要心甘情愿地为总统献身,就需要有一种特别类型的人。或者说为任何人献身,在这一点上,都是如此。为达此目的,特勤局孜孜以求具有献身精神、积极进取、聪明而又有强烈爱国心的年轻人,对他们加以培训,直至习惯成自然,临危不惧、淡泊名利。面试者也许会信誓旦旦地说,如有必要,他们愿意为总统献身,但这些话无从证明。可是,特工所受的训练却能为之提供保障。
特勤局特工的训练,就是为了能在遇袭时掩护被保护人和让其撤退,却未必就像电影《火线狙击》里的主人公那样朝子弹扑去。当总统遇袭时,关键是让他马上离开射击区,尽可能让大家都活下来。此时,哪怕只有一个特工阵亡,总统幸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所以,生存的特工越多,对总统越有利。
在危及总统生命的场合,为了确保特工能正确应对,特勤局会让特工反复训练,直至他们能够不假思索地做出本能反应。
暗杀和未遂的暗杀通常不到三四秒钟就结束,在这种情形下,谁都没时间考虑该怎么办,还不如根据训练做出应激反应。特工一入行接受的训练,以及随后终其一生的训练,都是条件反射训练。因此,他们能够根据一定的刺激和情况做出本能反应。
比如,训练特工如何解除攻击者的刀和枪。这种练习,特工都训练过无数次了,以至于如果面对真刀或真枪,特工就会本能地去解除攻击者的武器而不加任何思索。这种高强度的重复训练,让你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思考就能做出反应,完全成为一种自动的应对,无论是在训练当中还是在实战场合,都是如此。要成功做到这一点,反应必须瞬间到位。
虽然需要数年的训练才能做出这种无懈可击的反应,但特勤局特工绝不像巴甫洛夫(Pavlov)实验里的狗对铃声做出的反应那样。而且与一些无知之人的看法相反,特勤局特工并没有被洗脑。他们接受的是世界上最好的执行保护训练,这种训练已经在多种场合被证明是成功的。
1981年3月30日,就是这种训练挽救了里根的生命。那天,约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混在华盛顿希尔顿酒店外的媒体记者当中,用一把0.22英寸口径的左轮手枪向里根总统射出了6发子弹,其中4发子弹击中了人。
一颗击中了华盛顿的警察托马斯·德拉汉迪(Thomas Delahanty),一颗击中了总统的新闻秘书詹姆斯·布兰迪(James Brady),还有一颗在经过总统座驾的反弹后打中了总统,另一颗打中了特工蒂姆·麦卡锡(Tim McCarthy)。在中弹的4人当中,只有特工蒂姆是按照训练而做出应激反应才中弹的,其他人都是意外中弹,可以这么说,在错误的时间站在了错误的地方。蒂姆当时站在总统座驾的门口,听到第一声枪响,他马上扑过去掩护总统,为其挡住了子弹。由于平时的训练,此时的他变成了一个200磅的活体靶标。

整个过程不到3秒钟就结束。即使这样,当第6发子弹(即最后一发子弹)的射击声还在希尔顿酒店周围的大楼间回响时,特工主管杰里·帕尔(Jerry Parr)就已经把里根总统推入了总统座驾的后排座位上。这些反应就是常年训练形成的典型的条件反射。而巴甫洛夫的狗也许只会对总统座驾的轮胎感兴趣。它们要想打开和关上车门,那可是困难重重。
特勤局训练生效的另一个例子发生在1975年9月4日。在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杀手琳内特·弗洛姆(Lynette Fromme)用一支上了膛的柯尔特0.45英寸口径的半自动手枪瞄准福特总统,总统护卫处的特工拉里·班多夫(Larry Buendorf)成功地解除了她的武装。
当时拉里护送福特总统返回加州首府,他看见一只持枪的手伸了出来。按照训练,他厉声喊道“有枪!”并按训练规定的程序,一举把弗洛姆上膛了的柯尔特手枪拿下,拉到自己胸前,其他特工则迅速把福特总统撤退到安全的地方。这个动作他和教官用一把仿真枪练习了几百遍,可这一次面对的是真枪实弹,而且握在一个杀手手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拉里的反应堪称完美。
当然,受特勤局保护的人不仅仅是总统,正如人们所知道的,从1968年开始,在罗伯特·肯尼迪遭刺后,特勤局开始保护主要的总统候选人。保护总统候选人比保护总统还要危险,正如1972年5月15日发生的事件那样。在马里兰州劳雷尔的一个购物中心,亚瑟·布雷默(Arthur Bremer)向总统候选人、阿拉巴马(Alabama)的前任州长乔治·华莱士(George Wallace)连开5枪。在这次未遂的暗杀中,特工尼克·查福斯(Nick Zarvos)受伤,他被一颗0.38英寸的特制子弹击中喉咙。
由于特工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持续不断地接受训练,在遭遇袭击时,他们对任何受保护者都会一视同仁地加以保护,不管是总统级别的人还是总统级别以下的人。在训练的过程当中,他们被要求对保护对象尽职尽责,而不管他是谁。
特勤局面临的挑战
有时候,现任和前任总统都会主动参加一些可有可无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则隐藏着致死或重伤的危险。在密切监视这些活动时,我们心里很清楚,特工根本无法掌控活动的后果。既然特勤局的使命就是保护这些人免受各种伤害,一些敏感的特定活动就会引起特勤局高度注意。对于这些活动的担心,特勤局通常会温和地向总统提出来。可是,大多数情况下,特勤局必须服从总统的意愿。

在这种敏感场合,特勤局要竭尽全力保护总统,但是总统并不总是希望特工出现在身边。有时候总统很乐意特工在他身边,而另外一些时候则想避开这些特工,寻求一点点自由,暂时远离身边必不可少却又很烦人的全职特工。
很多总统,包括约翰·肯尼迪和老布什,在部队服役时就表现出非凡的勇气,这点在历史上有据可查。遗憾的是,选民们对他们的英勇事迹似乎很容易遗忘。因此,总统及其顾问常常不惜冒险来提醒选民,他们所选之人是如何的坚强、勇敢,足以胜任总统之职。
另外,很多总统在职期间不得不压抑自己的冒险冲动,他们离任后往往从事一些在任期间可能永远做不了的挑战,这往往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
撇开政治因素,他们有时还会基于其他理由,做出一些没必要的危险举动。最近的10位总统中有8位在部队当过军官,5位上过战场。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指挥着世界上最勇敢的一群人,一群身着制服的人。因为常年接触这些勇士,某些总统偶尔会觉得,似乎有必要在这些军人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真正男子汉”的一面:他们可以像军人一样英勇无畏,而不仅仅是身着名贵西装、戴着豪华手表的政要。
而且,他们的类似举动,可能只是源于“总统基因”。当选美国总统的人,容易变得尤为争强好胜,乐于冒险。尽管这种性格特点会因为年纪渐长而有所收敛,但很少会蛰伏下来,而且永远不会消失。
无论是民主党总统还是共和党总统,这一点似乎都不能幸免,尤其是老布什和约翰·肯尼迪这样的总统,他们在当总统之前就有过过人的功绩,那些拥有严格学术训练和政治背景的总统亦是如此。
约翰·肯尼迪总统

在历届美国总统中,肯尼迪总统就是以上所说类型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二战期间担任海军军官,指挥一艘鱼雷艇。为了速度和机动性,这些鱼雷艇的主体用木质材料做成,长度仅24米,靠通用公司生产的两个巨大引擎驱动,该引擎以极易燃烧的100号辛烷飞机燃油为燃料。在奉命攻击日本驱逐舰时,如果鱼雷艇被驱逐舰上的枪炮击中,这些燃料就会爆炸。
肯尼迪损失了第一艘PT-109鱼雷艇,在身体复原后,他拒绝顶着幸存的战斗英雄的光环回到海恩尼斯港平安休假。相反,肯尼迪获准指挥另一艘鱼雷艇,继续与日本人作战。
肯尼迪这一壮举的动力,源于强烈的爱国心和爱冒险的性格。在战前,肯尼迪根本没有从政的抱负,其政治事业是在父亲约瑟夫·肯尼迪的规划及推动下起航的。他的父亲本来想培养肯尼迪的哥哥乔从政。当身为海军飞行员的乔牺牲后,约翰·肯尼迪代替了哥哥,代表肯尼迪家族走上了从政之路。肯尼迪当选总统之后,过分喜爱冒险,这一点广为人知。最明显的就是自个儿走入人海,那里谁都可以杀死他。
有些人相信,肯尼迪有死亡情结,或者他能预见自己的未来。这种看法部分基于肯尼迪总统最喜爱的诗歌,阿兰·西格(Alan Seeger)的《我与死亡有个约会》。
我与死亡有个约会
在争议不休的领土上,
当春天回眸,树荫沙沙作响,
空气中飘散着苹果花的芬芳——
我与死亡有个约会,
美人来访,阴郁的日子随春天来到。
也许正是他握住我的手,
把我引入他黑暗的领土,
捂上我的眼睛,按住我的鼻息——
恐怕我真的得与他打个照面。
我与死亡有个约会
在伤痕累累的山坡,
当春天又轮回了一年,
草原上第一朵花苞绽放。
上帝憧憬着
埋首丝绸衾枕,
呼吸沉沉的甜香,
爱情在欢愉的安眠中悸动,
脉搏相近,气息相融,
静静地苏醒与甜蜜相伴……
可是我与死亡有个约会
在战火纷飞的午夜里,
当春天再次游历北方,
我将勇敢地面对承诺,
绝不轻贱那份死亡之约。
也许肯尼迪总统真的觉得自己所向披靡。因为他26岁在二战中指挥鱼雷艇大难不死,又是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可是他不是。
正如西格的诗句,肯尼迪真的没有轻贱那份死亡之约。
老布什总统

另一位勇于冒险的总统是老布什总统。
肯尼迪在二战中服役的时候,布什则作为一名海军飞行员,驾驶着格鲁曼“复仇者”战机,从小型航母的甲板上起飞,去执行低空轰炸日本的任务。布什因其高超的技术和无畏的勇气被授予杰出飞行十字勋章,在鱼雷轰炸机遭到地面火力的致命打击后,他系上降落伞跳入了太平洋。他坐在救生筏上漂流,等待着也许永远不会到来的救援,最后他漂到了日本人占领的父岛附近,这是布什刚刚轰炸过的那个岛屿。据说驻扎在这个岛上的日本军官抓到了战俘之后,会剖膛吃他的肝脏。幸好,美国的潜水艇“长须鲸”号把这位美国未来的第41任总统打捞了上来,使他幸免于那样残酷的结局。这样,布什上尉竟意外地变成了一名潜水艇成员,直到“长须鲸”号把他送回航母。

布什总统对冒险的热爱从来没有停止过。在离任总统后,他参加过无数次跳伞就是明证。尽管他只是前任总统,但仍旧是特勤局的保护对象。在他跳伞时,特勤局特工除了在地面干等,完全无能为力,只能祈求降落伞千万要打开。
谁的责任,总统还是特勤局
在这些可去可不去的冒险活动中,万一发生意外,总统或副总统要是活着,十有八九要承担责任。然而,在官方的公开层面,特勤局就得为此负全部责任。换句话说,要是总统因为个人的原因出事故死亡或重伤,公众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特勤局为什么要让他去?特勤局的主管很可能被国会质询,为事件承担全部的责任。其事业也会相应受损。
人们时常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关于总统的活动,谁拥有最后的发言权?是总统还是特勤局?答案是兼而有之,不过决定权绝对是偏向总统那一边。
比如,特勤局可以规劝,但不会公然违抗总统或副总统的意志——如果他想去从事危险的活动,例如,跟一群没有经过武器安检的人握手,或者乘坐喷气式飞机在航空母舰上着陆。然而,如果有必要,特勤局应当以武力强制总统离开,阻止他去跟这样的一群人握手——这样的人群中很可能躲藏着抱有敌意的枪手。也就是说,除了有显而易见、迫在眉睫的危险,总统通常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而特勤局将竭尽全力保护他。

最主要的是,许多白宫总统办公室的主人,都是英勇无畏、好胜心强的人。他们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尝到了危险带来的刺激,并往往乐此不疲。危险带给人的刺激就像鸦片一样,一旦尝到了它的味道,就会像毒品一样上瘾。无论这个吸食者受过多么良好的教育,年纪有多大,智商有多高,这种瘾始终无法治愈,只能暂时缓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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