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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彦申免宣誓复核案讼费 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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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作为2016年“宣誓风波”案的司法复核答辩人,需负担律政司和特首五分之一的讼费。梁君彦早前反对支付,但香港高等法院驳回他的申请,认为他说不上是为了公众利益而战。

香港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因宣誓风波事件遭政府司法复核,二人败诉并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并赔偿讼费,梁君彦也需担负部分讼费。梁君彦一方曾向法庭申请,以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为由,称毋须向司法复核申请人梁振英及香港律政司支付讼费,但2月16日被法官拒绝,确定申请人将获得本案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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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彦系2016宣誓复核案答辩人之一(图源:香港01)

高院判词指出,梁君彦一方没有就宣誓的法律争议陈词,纯粹重申自己不应被卷入诉讼,说不上是为了公众利益而战。法官指,一般情况下,败诉一方需支付讼费给胜诉一方,唯有在涉及公众利益时才可豁免。虽然在这次司法复核案中,政府和答辩人立法会主席的讼费皆由公款支付,梁君彦亦以公职身份参与诉讼,但一般的讼费规则依旧适用。

梁君彦以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为由反对支付讼费,但法官认为宣誓风波源自于立法会主席当时作出的错误决定,加上他在审讯中从未就宣誓的法律争议陈词,纯粹重申自己不应该被卷入诉讼,说不上是为了公众利益参与这场官司,因此法庭要求他负担部份讼费,决定合理合法。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回应,尊重法庭决定,稍后会与法律顾问及秘书处商讨后续安排。他表示,因为他以立法会主席身分在此案作答辩人,涉及公共资源,故行管会申请复核立法会是否需要负责涉及的款项,不会为其他议员付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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