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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离校,学校打开不了无限责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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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离校是这个学期开始实施的一项规定,但刚开始报名,就出现了各种问题。如今,教育局回应热点问题,表示不得强制必须到五点或六点才离校,临时有事也应该允许请假,如果每周有一天参加兴趣班,原则上应该允许,不得推诿。

义务教育是义务的,但放学了家长不接孩子,要把孩子放在学校让老师不下班看管,这是不是学校和老师该无偿免费提供的义务?

如果说托管孩子是必须无偿免费提供的义务服务,那么,问题就来了,与之类比的话,是不是政府也得为托管老人提供同样的服务呢?提供托底服务是政府应该做的,但不能大包大揽。

弹性离校是这个学期开始实施的一项规定,但刚开始报名,就出现了各种问题。比如,报名设了门槛,要报名就必须是一学期都参加,中途不能退出,必须按时放学,不能提前接;再比如,如果某天要参加兴趣班,就别报了,要参加就得一到五都参加。除了报名门槛之外,家长们还有各种疑问,像高低年级的孩子混在一起,老师也不负责辅导,只管看着孩子不出事,那孩子不自觉,学习习惯不好的岂不是浪费时间;还有到五点六点才放学,那孩子饿了怎么办,学校是不准带食物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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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教育局回应热点问题,表示不得强制必须到五点或六点才离校,临时有事也应该允许请假,如果每周有一天参加兴趣班,原则上应该允许,不得推诿。

我首先要为教育部门的快速回应点个赞,不回避矛盾,有了问题就思考如何解决,这比有了困难就退缩,宁可不做事也怕做错事的态度要强得多。

不过——对不起,我又要说不过了。

我想提醒一点,虽然“弹性离校”是一项教育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但是请大家清晰界定一下,什么样的服务是义务,什么不是。本来放学后怎么安置孩子,怎么管孩子,这是家庭责任,现在家庭有困难,需要其他人来帮忙,教育部门提出学校可以无偿提供公益服务,这很好,但是,责任主体在谁?还应该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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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义务的,但放学了家长不接孩子,要把孩子放在学校让老师不下班看管,这是不是学校和老师该无偿免费提供的义务?恐怕不能这么想。

弹性离校是公益服务,但我们不能把所有公益服务都理解为义务,更不能把公益服务理解为无限责任模式的义务。

如果说家长们对报名门槛的设置以及学校的推诿态度有不满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像提出孩子自律习惯不好,会浪费时间,所以老师应该如何如何;还有孩子会饿如何如何,这一类的意见,就是苛求了。至于说到我家孩子周几要上兴趣班,其他时间要参加弹性离校为什么不可以这一类的问题,我说句不怕得罪人的话,每周几去上兴趣班,家长们怎么就能克服困难了呢?这不过是一个权衡利益的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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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托管孩子是必须无偿免费提供的义务服务,那么,问题就来了,与之类比的话,是不是政府也得为托管老人提供同样的服务呢?提供托底服务是政府应该做的,但不能大包大揽。

服务除了托底的公益服务之外,本来就应该还有多项选择,比如市场提供的托管班或是小饭桌,其实,倒是可以发动街道社区,发动空闲老人来一起提供更完善的托管市场,政府对这个市场进行扶持,就像扶持老人助餐市场一样,而不是只限于对学校提要求。当然,这就不仅是教育部门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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