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任何组织只要变大,必然面临管理效率的问题。市场有交易成本,所以需要企业或者说组织。但是为什么不是全世界都变成一个大组织呢?科斯指出,这是因为组织有管理成本。当市场和组织两者边际成本相当时,市场的边界也就被界定下来了。这个“组织越大管理成本越高”的原理对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而言,也是成立的。
1、奥委会的问题
国际奥委会委员由顾拜旦1894年6月23日发起并成立,共有49个体育组织和12个国家的79名代表参加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国际奥委会现有人数115名,其中15名来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15名来自各国家奥委会,其他70名为独立个人委员。协调这样一个机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早在1992年,詹凝思(Jennings Andrew)和习梦生(Viv Simson)在《指环王:现代奥运会里的权力、金钱和毒药》(The Lords of the Rings: Power, Money and Drugs in the Modern Olympics)一书中就指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一个黑箱,很多人都难以知晓其运作的方式,而且这是一个自我选择的利益集团。
一方面是上百人的组织,另外一方面又缺少必要的监督,那么其必然的结果就是某些人利欲熏心,腐败的阴影也会笼罩奥委会并且挥之不去。奥委会感受到了“五环(rings)”隐藏的力量,奥运会也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而这才是最大的运动(Game),并且像用药(Drug)一样让人上瘾的运动。詹凝思和习梦生的书发表之后,国际奥委会立即谴责了他们。作为一个非营利机构,国际奥委会很快赢得了不少支持者,作者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但也有人开始怀疑詹凝思和习梦生所言不虚。直到1998年12月,国际奥委会受到“2002年盐湖城奥运会申办丑闻”的指控。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指派了一个独立委员会来搜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六周后,国际奥委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并向委员会大会报告了涉及丑闻的国际奥委会委员,最终导致四名委员的辞职,六名委员被除名,十名官员受到警告的处分。
国际奥委会的丑闻为这两位睿智的作者平了反,尽管詹凝思和习梦生有高兴的理由,但国际奥委会的声誉却降至冰点,直到今天每一项奥委会的决定都比过去招致了更多怀疑的目光。这也迫使国际奥委会在1999年通过公布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收入来源和支出财务报告,来增加国际奥委会的财务透明度。而且此后国际奥委会大会也开始向媒体开放。监管奥委会的开放与盐湖城丑闻直接相关,但与詹凝思和习梦生的这本书也不无关联,此书也成为所有研究奥林匹克运动的人的必读之书。
詹凝思和习梦生最大的贡献在于,将头带五环的国际奥委会拉下神坛,置于一个普通非营利组织的视角去讨论。一旦意识到奥委会并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机构,也不具有任何政治上的优先性,公众就可以展开对此的质疑和问责。按照经济学的合理假设,奥委会千方百计不断举办奥运会的目的就在于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当这种利益及其分配所受的监督很少时,腐败就在所难免。
时至今日,奥委会其实已经背离了顾拜旦理想主义的传统,其虽然还是在推行奥运会,鼓励人类探索自身的极限(但这一点通过制度化的竞赛来进行是否合适,也正在遭受巨大的质疑),但商业利益已经成为其重要的考虑了,而遗憾的是,公众还是很难在国际奥委会的网站上找到其公开的财务报告。
2、体育运动的本质
除了奥委会本身的问题外,现有的探索也逐渐转向了对于竞技体育本身的讨论。体育运动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一般而言,是为了人类的健康。傅国涌在《奥运的真精神是什么?》一文中区分了三类目的:一是个人性的,以健康为唯一诉求,体育只是锻炼身体的手段和方式;二是团体性的,在体育运动中可以得到合作的训练,包括群体性的庆祝、联欢和娱乐等;三是竞赛,由体育的个人性和团体性逐渐发展出相互之间的竞赛,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竞技体育。
第三个目的是从前面两个目的延伸、派生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竞技决不是最终目的。不过由于竞技以及相关的商业活动能带来大量的收益,这在某种程度上绑架了体育活动旨在强身健体的终极目的,而齐美尔早就指出过”以金钱为目的“最终只能导致人的异化。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人开始反思竞技体育所导致的伦理问题。此处着重想讨论的是,竞技体育的开展以及运动员职业化与健康的目的相符吗?
霍伟(David Howe)在《运动、职业化和病痛》(Sport, Professionalism and Pain: Ethnographies of Injury and Risk)一书中指出,伴随着竞技体育的开展,尤其是像奥运会这样的跨国运动会,往往会促使运动员将自己的比赛成绩与国家的政治形象捆绑在一起,而很少有人能坦然直面体育运动本身的乐趣以及带来的身心愉悦。这导致了运动员为了追求好的名次(而不是强身健体)而使用兴奋剂,或者高强度训练,甚至像中国一样国有化运动员,这导致了运动员在竞技中的道德风险困境,也造成了运动损伤和运动员评价预期寿命的下降。
总体而言,霍伟得出的结论是,竞技体育以及运动员的职业化使得运动员承受的苦难更多,而且关键是,运动员的平均预期寿命下降了。尽管也有相关的调查表明运动员与非运动员的寿命相差不多,例如弋戈在1994年06期《体育与科学》中发表《对生命在于运动不辩自明内涵的探究》一文,对4976名运动员寿命与其他同期38269普通毕业生的寿命相比较,结果证明,非运动员寿命略长3个月。这也不影响霍伟的讨论,其结论依旧是成立,即运动员的运动损伤的风险大于普通人,运动员比普通人要承受更多的病痛。这与体育运动的最终目的无疑是背道而驰的。
那么为什么竞技体育依旧会发展呢?答案是利益驱动。奥委会不遗余力的推广奥运会是为了利益,而运动员显然也在自己的健康风险和运动收益之间有了折算,才走上职业化的道路。不过这仅仅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实际上,没有竞技体育,没有奥运会,固然会因此遭受一定的商业损失。但原先投入在竞技体育、投入在奥运会上的资源却可以用于他处,而且并不能确定说其他地方的边际收益一定低于把资源投在奥运会上的边际收益。这意味着奥运会的机会成本可能非常大,因此很难说奥运会是一个有效配置资源的机制。
最重要的是,对于运动员来说,奥运会不恰当的鼓励了他们将自己的精力配置到竞技体育上,从而忽视了自己的健康在长期中遭受的风险,并且也失去了将自己的人力资本投资在其他领域可能获得的收益。而在中国,这种健康损失往往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来自商业方面的保险不青睐那些寂寂无名的小辈,而来自国家的保障也往往只倾向于那些夺得金牌的运动员。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宣扬竞技体育的奥运会并不重视运动员的健康,商业上的运作使得运动员以低廉的价格出卖了自己的健康,这些与体育精神已相去十万八千里了。
顾拜旦或许有崇高的理想,但竞技体育本质上是违背人性的,因而注定了奥运会不可能达成体育的最终目的。以运动员的健康为代价的奥运会注定也是违背人性的,欢呼雀跃的奥运会观众都是无知的合谋者,他们同奥委会一起戕害了运动员的健康。喜欢看奥运的观众们,本文旨在提醒你们这一点:即你们的欢乐是建筑在运动员的苦痛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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