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浙江省高院副院长斯金锦任杭州市中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月22日,杭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斯金锦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决定接受翁钢粮辞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斯金锦,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浙江诸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参加工作后,他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多年。2005年起,先后任浙江丽水市中院代院长、院长,嘉兴市中院代院长、院长。2012年2月,任浙江省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5年5月任浙江省高院党组成员),2015年7月任省高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保留正厅长级)。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