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微信朋友圈,一则伊春市友好区一中学生遭遇欺凌事件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穿黑衣的女生被迫喝一种不明液体,因将其吐掉遭到旁边几个学生的辱骂,并被用不明液体泼洒头部和衣服。
网上有人留言称,该女孩经常遭受欺凌,曾“被人用棍子性侵”。
↓↓视频截图

23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遭受欺凌的女孩小青(化名),小青称,她多年前就经常被欺负。
小青证实,她确实被强迫喝下矿泉水瓶中的液体,“胃不舒服”,通电话时,她正在医院的儿科病房住院。
小青回忆,她是该校初一某班的学生,自从上小学三四年级时,就经常被欺负。被逼迫喝下不明液体是前几天的事,“她们(欺凌者)曾经试图扒我的裤子,没扒下来,她们就拿着棍子捅我的下体。”小青的家长称,网传的“女孩被棍子性侵”的说法不实。小青的母亲说,女儿说被捅下体是隔着裤子的,女儿自己说(处女膜)没事。“我相信她。”她还说,女儿平日学习成绩并不算好,知道女儿出事后,她才觉察出孩子最近的反常表现:性格愈发孤僻,经常烦躁,还总说不想上学。
经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调查,事情起因是刘某某怀疑受害人李某某在QQ群里发消息说她坏话,涉事人刘某某等5人就用扫帚把、楼梯扶手铁管等对李某某进行殴打,并用买来的醋、辣根、啤酒、矿泉水勾兑成混合液体逼迫受害人李某某喝下。 ↓↓2月24日,伊春市委宣传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对此事件的处理通报

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涉事人张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行政拘留不执行;对涉事人刘某某、宋某某、李某某、郭某某不予处罚,责令家长严加管教,责令学校正确疏导,严加管理。
对于"不明液体"具体是什么,通报未予以说明,但称,事发后受害人所在学校已派出专人陪同受害人在其母亲监护下到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经医院检查受害人伤害较轻,受害人已返家修养,在家静养期间,由心理辅导教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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