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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意味质量有问题 食药监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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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27日指出,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使仿制药临床上能与原研药相互替代。对此,食药监总局要研究制定优先采购、医保报销等政策,为企业推进一致性评价创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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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资料图。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毕井泉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有记者提问,2015年,我国开始了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这给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实惠?它的目标和现在的进程如何?很多人担心,任务如此繁重,能不能如期完成?有很多人质疑,开展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不是意味着药品质量出现了问题?

毕井泉为此做出解答。他介绍,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2012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药品规划中提出的任务,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重申了这一要求,不是新提出来的。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性的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要求,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差距。

他指出,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目的,就是要使生产的仿制药能够在临床上与原研药相互替代。好处是可以减轻社会的医药费负担,可以提高中国药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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