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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安局长明码标价卖官 钱不够不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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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公安局长竟明码标价、卖官鬻爵;为筹钱买官,公安局11名中层骨干各尽其能,或收“保护费”,或设小金库,大肆行贿。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湖南省安乡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报道称,2015年5月,湖南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常德市纪委移送了黄淳涉嫌违纪线索。2016年12月7日,常德市纪委对黄淳立案审查。黄淳在担任澧县公安局局长,安乡县政府副县长,安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于2010年至2015年,共收受11名公安局中层骨干人民币67.3万元(1人民币约合0.16美元)、0.8万美元。此外,他还存在收受下属红包礼金等其他违纪问题。

2017年1月20日,黄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9月,黄淳任安乡县公安局长后,该县公安系统内部就流传着这样一个潜规则:如果你想得到提拔、重用,就必须给黄淳送一定数额的钱、物。这“一定数额”是多少呢?从常德市纪委调查核实的情况来看,提拔一般的派出所所长要3万元到5万元人民币,城区派出所所长得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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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层反腐任务依然艰巨(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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