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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已露出改革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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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年一度的“两会”正在北京举行。因为涉及中国大政方针的核心议题,“两会”一直被社会各界关注,然而,今年的会议却有所不同。这次“两会”是中共十九大之前的最后一次会议,而且在开幕之前,作为法理上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进行了人员和制度上的调整,这些调整既涉及人大的结构性调整,也涉及到中国的宪制设计,更让人大露出了改革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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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封疆大吏“异动” 为人大注入变革契机

2017年将举办的中共十九大是决定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因此,在2016年中共即开始十九大的人事布局。

2016年7月-12月,各省的封疆大吏开始频繁异动,其中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和西藏、新疆、内蒙、云南、宁夏、江西、安徽、江苏、山西、湖南等敏感及重要省份。

在这些异动的地方大员中,年轻的官员接替年长的官员主政一方,年长的官员的去向则被社会关注。然而,在这些卸任的地方大员的去向中,有个机构受到了各界关注,那就是中国人大。

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一般在每年3月举行由全国人大代表出席的全体会议,平日的常设机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设九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承担某种专业任务。这些专业委员会成为了这些封疆大吏卸任后的去向。

其中,曾任中共内蒙书记的王君、西藏自治区主席的白玛赤林于2016年8月和11月调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的强卫和曾任中共宁夏书记的张毅于2016年7月和12月调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的王学军于2016年9月调任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的罗志军于2016年7月调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的王儒林、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的徐守盛于2016年7月和9月调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此前,西北大省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中原大省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于2016年3月和4月分别调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而在近期,曾分别担任重庆市长、广东省长和上海市长的黄奇帆、朱小丹、杨雄同时出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有分析者认为,这些曾经主政一方、政治经验异常丰富的省级大员纷纷进入人大,是有可能为被诟病为橡皮图章、“养老院”的人大带来新的变革契机。熟悉政治运作规律的人都会知道,在政坛上,既有某个位置决定某个官员作为的情况,也有某个官员决定某个位置作为的情况。前者往往表现在关键岗位和普通岗位对官员作为的不同影响上,后者往往表现在同一个岗位,不同的官员会有不同的作为。正如,同样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作为,超过不少他的前任。同样道理,省级大员进人大,既有将其作为“养老院”的可能,但也有提升人大作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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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设监察委 中国宪制或变革

设立监察委 变革中国宪制

在法理上,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能够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但是,由于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一年举行一次,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力量同时监管庞大的行政机关体系和司法机关体系,所以全国人大经常被外界成为“橡皮图章”“政治花瓶”,其监督权力仅仅停留在法理上。

为了全面整合现行监察力量,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思路。《方案》在现有的国家监察机关的基础上,对监察力量进行了整合,决定试点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的监察委员会,这意味着未来中国现行的“一府两院”体制将改变为“一府一委两院”体制。

由于原来的人大机关监管乏力,新设立的监察委与纪委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借由纪委的强势地位,有可能增强人大的监督职能和监督力度。与原纪委不同,新成立的监察委不仅包括原纪委监察部门的职能,还将整合检察院的反贪、渎职侵权检察和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原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转隶监察委,实现从中共党员到非中国党员的公务员、从行政机关到司法机关的无死角监督。

这也是中共在宪制层面重新调整去权力分配,将涉及转隶的检察院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如果说封疆大吏调任专门委员会是对各级地方人大和地方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的监督,那么监察委的成立,则有可能是在强化人大在司法和行政上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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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异化”倒闭改革

人大“异化” 改革势在必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是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设计,然而,从一些新闻事件上看,一些地方人大机关正在“异化”。

2016年9月全国人大罢免了因为涉嫌贿选案的45名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媒体同时爆出619名辽宁省人大代表中的523人涉及贿选、62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中的38人涉入此案。这些涉案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已被尽数罢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也因此而导致法定人数不足一半,无法召开常委会履行职责,处于了瘫痪状态,全国人大为此不得不在12年来首次召集临时会议,作出创制性的技术安排。

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因此对辽宁作出了尖锐批评,指出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

在这些涉案的人大代表中,多数为当地大型国企和民企的老总,经济实力雄厚。企业老总如此大规模地当选人大代表,让暧昧不清的政商关系充分暴露在民众眼前。之前曾有坊间戏谑人大开会就是“留学子女家长会”,辽宁贿选案的暴露,则是说明人大代表权贵化已经严重到不得不改的地步。而且更值得警惕的是,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所撕开的黑幕很有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

习近平等中共高层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总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在于对事关国家治理的体系、制度进行现代化改革。当前人大实际角色尴尬的现实,显然不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进一步说, 如果连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大尚不能实现现代化,那么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便难以谈起。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亦如往常举行。历史将这次会议定格在十九大之前的最后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范围地方大员异动到人大、监察委的设立让人们对人大的改革抱有希望。人们希望人民代表大会真正能够回归“正位”,作为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设计,人大代表能够真正认真依法履职,而不仅仅是加冕到某些社会精英的政治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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