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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改委员倡开放司法 建议6类案件应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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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各分组会议如火如荼召开,10日举行第四组第二次会议,以司法阳光透明作为”开放司法”的主轴,讨论过程清楚指出台湾司法院与法务部在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上存在诸多盲点。

第四组会议召集人许玉秀会后转述,会议讨论从侦查起诉到审理判决,程序如何公开,如何建立开放思考和阳光透明的司法,都需要结构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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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改委员建议六种事实审案件应法庭直播

10日会议针对法庭是否开放直播充分交换意见,出席委员全体一致同意,大法官召开宪法法庭、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行言词辩论时应予直播。同时,出席委员另建议六类事实审的案件也应该要直播,并要求司法院在4月28日提出方案。

6种事实审的案件要纳直播考虑,分别为民刑事选举案件;刑事贪渎案件;危害公众利益如重大经济案件;弱势族群和边缘文化集体诉讼如原住民案件辩论;高度宪政争议和政治重大瞩目案件;以及高等行政法院案件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税法案件等。

然而,外界疑虑法庭直播恐怕会引起侵犯隐私权疑虑,许玉秀认为,法庭直播公开透明是必要的,剩下就是司法院如何设计安全机制,要考虑到是否会侵害当事人利益或侵害社会多数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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