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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工作报告:监察体制改革非试点检察机关反腐工作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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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谈及2017年的工作安排,曹建明说,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

曹建明说,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此外,曹建明还说,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关于司法改革,曹建明说,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

“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曹建明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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