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商人夫妇招揽家中菲佣及其同乡,组成一个专向菲佣放债、年息高达120厘的高利贷集团,并以介绍费鼓励成员转介借贷人,八个月已向1200名菲佣放贷,获利1200万港元(约155万美元);但有成员贪心擅将债仔抵押品再向主脑借钱,有事主不甘被骗向菲律宾驻港领事馆求助揭发。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追查后,日前拘捕主脑夫妇及八名菲佣骨干成员。
被捕主脑港人夫妇50岁及49岁,八名菲佣成员互相认识,也有向主脑借钱。各人涉以超过年息60厘的实际利率贷出款项及串谋勒索被扣查。警方称该集团分三层,最高层由该对夫妇操控及担当金主;第二层为金主的助手、包括金主的菲佣及菲佣的朋友;第三层为助手找来的跑腿,以寻找及转介更多菲佣来借贷,然后以年息120厘向菲佣放债,并扣起贷款人的护照及雇佣合约作抵押,贷款人每月需偿还贷款10%利息,直至一次还清贷款才能取回护照及合约。有事主事后还债,却发觉要付出更多钱才能取回护照,向菲律宾驻港领事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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