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拍卖“触网”5年间,为当事人节省佣金高达81亿元。3月22日,《中国网络司法拍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京发布,报告指出,网络司法拍卖规则法律层级较低,“立法机关应当着手制定《强制执行法》,以强化网拍的规范性。”
前述《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领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强制执行法体系研究”课题组历时近4年调研完成。
《报告》指出,截至2017年2月中旬,全国已有30个省市超过2000家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涉诉财产处置,各级法院累计网拍43万余次,成交额2700多亿元,成交率达到90.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亿元。
2016年8月,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规定第三条明确: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广泛性、持续性和便捷性,法院自行拍卖变得日益阳光化。”肖建国认为,法院自主拍卖可以免佣金,有利于节约拍卖成本,突显司法为民、便民。
“传统司法拍卖过程中存在的行为不规范易致司法腐败,影响司法公正。”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表示,网拍模式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进而防范司法腐败。
《报告》同时认为,中国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则仍有待完善。“当前,网络司法拍卖规则主要依据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较低。”
肖建国呼吁,立法机关应当着手制定《强制执行法》对网络司法拍卖规则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强化网络司法拍卖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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