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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濮阳小学踩踏事故:校园要赶快补上安全这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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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警戒线内的河南省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大门口(3月22日摄)。  新华社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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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8时半左右,河南省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的学生上厕所时发生踩踏事故。截至22日上午11时45分,事故已造成2名学生死亡,20余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被送往医院救治。(3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讽刺的是,河南省教育厅早在2016年12月12日就发出通知,从当日起至2017年3月底,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其中的重点,就包括治安、教学、建筑等多个领域安全隐患。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的当天,离此次安全大检查结束只有不到10天。

而就在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的前几天,3月17日,河南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这次颇有指向性的会议就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安全大检查还在“保质期”,旨在校园安全的会议还“余音绕梁”,形势可谓一片大好,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的校园安全更应当是上了“双保险”。毕竟,文件下达了,领导重视了,各个基层的校园哪有不彻底执行的道理?再加反反复复都在强调的“开学第一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开展,校园安全的死角看起来也扫得差不多了。但“2死20余伤”的残酷事实却在打脸——校园安全依然有立于“危墙之下”的概率性。

长期以来,校园安全的权重总是不如教育质量。有些安全教育尽管在计划中,但执行效果如何、能否成为常态,就纯属未知。比如应急疏散演练这样的常规安全教育,按理来说是应该认真落实在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并尽量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的演练频率。如果真能保质保量的执行,一次课间上厕所又怎么可能有“2死20余伤”如此大的“杀伤力”?但如果等到付出生命代价,又开始“自上而下的全面重视”,是不是有些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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