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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死亡即是正义?

 1中国电视剧很喜欢大团圆结局。

到了电视剧的最后,坏人往往以死亡或者入狱为结束,而被欺压了四五十集的主角终于吐出了一口恶气,摆脱了恶人,迎来了新生。

我们看完之后,拍手称好,大快人心。

可我们往往忘了,电视剧虽然来源于生活,却总是美化生活。

实情就是祸害本就遗千年,哪怕我拿起尖刀,刺向仇敌,等待我的,也不过是牢狱之灾,或者说是贱命一条,还给你。

于欢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看了。

22岁的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之后,拿起水果刀奋起反抗,刺杀四人,其中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而这一小时的侮辱包括: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杜志浩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用极度手段侮辱苏银霞。最后法院判定于欢无期徒刑。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士可杀,不可辱。

还有一句话叫:百善孝为先。

所以,你肆意地侮辱了我的母亲,难不成,我就把头低下来,任你踩吗?

国人很是护短。

你骂我不要紧,骂我妈妈就不行。

打我我也可以忍,打我妈我拼了命也要打回来。

没什么原因,她是我妈妈。

我不护着她,谁护着她?

  2先不讨论判决正确与否。

讲一件发生在我家的真事。

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进过派出所,原因就是小偷入室抢劫未遂,而我爸爸,把小偷打伤了。

小偷是被我爷爷发现的,那人似乎瞧见我爷爷不过是一介老人,手无缚鸡之力,于是恶胆丛生,可是动静太大,惊醒了我的父亲,于是有了我爸爸进了派出所,小偷和我爷爷,两个人一起进了医院。

先说说最后的事情结果。

我的父亲,在派出所呆了一个多星期,最后,蓬头垢面地离开,自此,人生中有了那么一个污点。

我爷爷,在医院,呆了一个礼拜。

而那一名小偷,在医院待了一个多礼拜,医药费是我家付的,最后,什么事情都没有,伤也养好了,大摇大摆地离开。

我那时候还太小,刚上幼儿园不久,学到的第一课就是坏人要受到惩罚。

可是,我的父亲和我的爷爷,两个人,明明都不是坏人,为什么没有惩罚?我想不明白。

我问我的妈妈为什么?

我妈妈和我说:因为小偷受伤了。

受伤了就可以免于惩罚吗?受伤了就是弱者了吗?那我爷爷也受到惊吓了,这一笔帐,谁来算?

我想不明白。

我爸走出派出所的那天,我问我爸爸:为什幺爸爸你要在里面呆那么久,那个小偷就不用?

我爸和我说:因为他被我打伤了。

我反问道:那爷爷也被他吓到了住院了该怎么办?

我爸只是叹了一口气,道:没什么办法,运气不好。

我爸说这话的时候,眼眸低垂,满是灰心丧气。

我从那天就知道了,坏人不见得就会受到惩罚。

法律保护弱者,可是他保护的,就是正义的弱者吗?

我不敢肯定。

我现在想起来,都会脊背发凉。

若是那天,我爸冲动之下拿起的不是木棍而是尖刀,那个小偷会怎么样?我们家会怎么样?

我无法想象。

他受伤了,是我们不对。

可是情急之下:我的面前有一头老虎,除了拿起尖刀,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哪怕我知道,接下去,等待我的,同样也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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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想不明白,真的想不明白。

究竟什么才叫正当防卫。

小偷被我打伤了,这不叫正当防卫。

我的母亲被极端侮辱了,我反抗,这不叫正当防卫。

那什么才叫正当防卫。

两个人都没有任何事,没有任何伤,这才叫正当防卫吗?

我把你刺死了,我有罪?我被判了无期。

可是你对我犯下的罪,又有谁来还给我。

你对我母亲侮辱的罪孽,谁来还给我?

难不成,因为你的死亡,就一死了之了吗?

这世间,凡事因果,若真要算,你需得给我好好仔细算上一番。

一条接着一条,好好理理清楚。

难不成人格和尊严,就只是一张废纸,践踏在地,也毫无用处?

 4我看到黄晓明发了一段微博,上面写道:法是因人而制,法律亦应有温度,人性执法任重而道远。

所以,何时,法律才有温度?

我不知道。

等待我们的,难不成真的只有自身权利的吞噬以及无力的抗争。

会好吗?

我不知道。

2017年了,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太心寒了。

我只想说: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个,是不是你?

因为强权之上还有强权。

而你,只是弱者。

你的民心,真的会有人听吗?

鲁迅先生曾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这么多年,原来都没变过啊。

人世间,对弱者,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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