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刃敌人,为父母报仇,走向人生巅峰”


我准备着手写一篇通俗小说,情节已经构思好了:正义凛然的大侠接了某官家小姐的绣球,两人喜结良缘,没想到在回家途中,盗贼看上大侠貌美的妻子,打杀大侠,霸占其妻。不料妻子腹中已有了骨血,百般无奈下将孩子送走。孩子长大后,就踏上寻找杀父仇人之旅…
故事大体这样。由于抄袭了唐僧的身世梗,再添上一笔狗血,用知音体记录如下:“杀父仇人竟是我养父,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我何去何从?”如此,画风又倾向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
作为一个写手,必定要有与别人不同的地方。索性将“杀父仇人”大手一挥改成“杀母仇人”,此种说法不至于泛滥,但 bug仍存在,原因是:杀母的话,这仇还是得由主角父亲来报,杀父比较合理。毕竟女流之辈是弱势群体,所以报仇的重担只能落在下一代手里,这样,我的主角才有行为动机…
或许还有一个话题未过时--以人抵债:假设主角他爹是赌徒,借了民间放贷者的钱,讨债人闯进屋里砸锅摔碗,搬走值钱的东西,可能还会将欠债的女人卖到窑子里去。
违法?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如今的法条已经规定:不能将女人拖到窑子里,否则就是“绑架”、“诱拐”。我笔锋一转开始写《讨债第一百零八式》:
“女人将祖传的田产房产都卖了,仍还不起债务,昨天还是几铢币的利息,现在要算一贯钱。讨债一方仗着‘天经地义’先是威逼,然后恐吓,主角被迫观看了一幕幕母亲被羞辱的场景…”
不行,我必须要写主角奋起反抗了,不然怎么突显主角的本色。不对,急什么,就算做土匪也是要被逼上‘梁山’!
好吧,我乖乖接着写出场的配角:
“当地衙门几个小捕快,腰挎大刀,一看,发现原是民事纠纷。眼见两方的态势水火不容,都要打起来,可惜古代没有喇叭,他们只能将双手环成喇叭,大喊‘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讨债人心情已经到了白垩纪,呼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捕快乃去…”
捕快落幕,主角必须按着剧情走。古代没有知乎又无百度,又不能搜“如何优雅高效合法地要债”。
所以一向淳朴的讨债人选择最简单粗暴的手段:
“他们逼女人踞坐,继而他们也踞坐相对(敲黑板:踞坐为古代坐的一种姿势,两脚底和臀部着地或其他面上,而他们只是外面围了条裙子,里面没有底裤)。
可想而知,没有底裤而撑开裙子的母亲对主角的冲击有多大!我的主角跑到后院拿了一把砍柴刀,手起,刀落,一气呵成…
将后院的柴火全劈了,算是磨了刀,急匆匆掉头回去:屋子里倒着死去的父亲,梁上一根白布吊着自己的母亲。这女人不堪受辱,觉得从小到大没有被人摸过小脚,不甘,又顶不过贞洁观的威压,呜呼一命。最后我的主角才得以踏上征途:手刃敌人,为父母报仇,走向人生巅峰。”


等等,辱母的危急时刻,主角还可能想着去磨刀?不合情;父母皆死,不去报案?天网恢恢,不法之徒尽出彀,不合理。
俗话说:“赌近盗,奸近杀。”首先,主角的父亲借了民间的高利贷,这种行为是赌徒盗贼性的体现;但主角的母亲被摸了小脚,主角还被迫看母亲受辱,两人的精神被进行“二次奸污”。可主角表现太过冷静,不符合这幕场景中人物的性格设定。
于是我预设了两种结局,按需自取:
主角没去砍柴,反而连捅数人,当地的衙门将他关起来,从民事纠纷闹成命案,画押定刑,主角被赐终身住宿一处,免房租水电,然后只能写…主角越狱?
主角杀人后,携母而逃,终生从事债务辅导工作,研究课题如下:如何反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说?如何看待“借钱时是爹妈,讨债时是孙子”的现象?还债何须用人格尊严相抵? 又出了一本专著《关于债务将人类物化量值的研究》…总之,主角在学术界颇有一番作为。
故事的最后,主角解决县城里的一起纠纷:女大学生“裸条”事件,起因是乡绅放高利贷给女大学生,前提是要先交一幅不穿衣服的自画像,欠债不还的时候,也可借此威胁恐吓。县民闻听此事,以女大学生的堕落行径为耻。主角谅解女大学生,就遭到县民的愤慨陈词,竟还被扒出十八年前欠债杀人的凶手身份。于是,主角被送进了他的免费民宿,正赶上春节,监狱门口要贴对联:
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右:杀人偿命,法不容情
横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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