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宁夏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主持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李郁华
会议决定接受沈左权辞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李郁华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李郁华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军、张文阁、田生宇、余占国、强伟、马绍华,秘书长张毅彬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常晋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清伟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沈左权同志辞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李郁华同志代理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上,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并作表态发言。
彭友东指出,这次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调整,是自治区党委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区和石嘴山的实际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石嘴山转型发展的关心支持,对市委、政府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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