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又有新进展。对于当事人王力军此前申请3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14日决定予以受理。

图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王力军于本月10日向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赔偿38万余元。
12日,王力军告诉中新网记者,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已受理该申请。
14日,他告诉记者,目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也已受理该申请。
法院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写道,“王力军:你以非法经营罪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你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17年4月14日决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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