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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买房这样“破辣” 运房局“没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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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击“一约多伙”加辣甫生效,昨日市场已有买家以“多约多伙”购买多个单位,“破辣”节省辣税。对此,运输及房屋局回应,若买家以首置身分、分多张合约购买多于一个物业,其中一单位仍可豁免辣税。法界人士认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政府应推出更全面的措施,防堵漏洞。

对有买家以“多约多伙”形式购买多于一个单位,运房局发言人回复,若一名香港永久居民以首置身分,于同日签署多份买卖协议,每份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最先签立的买卖协议会按第二标准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即只需付最基本印花税,最多为楼价4.25%),其他买卖协议则按15%新住宅印花税率征税。

按运房局说法,假设买家以首置客身分入市、购买三伙单位,其中一个是价值7000万元的大单位,其余两个是价值1500万元的中型单位,在新税制下,若买家以“一约多伙”形式购买,需付15%印花税,即1500万元;但若买家以“多约多伙”购入,而首个单位属大银码(7000万),该单位只需付4.25%基本印花税,即297.5万元,其余两个较小单位要付15%辣税(共450万元),三个单位合共缴税747.5万元。对比新税制下以“一约多伙”购买,可省752.5万元或约五成。

据报导,大律师陆伟雄称,政府应推出更全面措施,并指买家以“多约多伙”购买多单位,甚至以首置直系亲属名义入市节税,其实是漏洞,而政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使有“加辣”措施推出,买家亦有方法应付,认为政府应尽快修例堵塞漏洞。中原亚太区副主席暨住宅部总裁陈永杰则表示,政府可推出的新招已不多,除非效法内地部分城市推出限购令,或对楼市短期起到冷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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