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发了《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立马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一“事件”,人们不免将之与今年3月份清华大学陈丹青教授不满研究生招生弊端愤然辞职一事联系起来。于是,才有了本文的题目:清华陈丹青,北大贺卫方!
陈丹青与贺卫方两个人看似单纯个人的行为,因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并与中国的两所最著名的学府联系起来,其意义就非同一般了。这两件事不能孤立地看,若将之联系起来看的话,则,它表明,我们当下的整个教育制度已近病入膏肓,摇摇欲坠,已经到了一个需要刮骨疗毒的临界点上了。
撇开众所周知的教育弊端不说,我想说一说陈丹青和贺卫方的行为对于中国整个学院知识分子的意义。我认为,陈丹青和贺卫方的个人行为,至少具有以下几点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它表明,在一个腐朽透顶的教育体制之下,个人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关键是看你有没有“智慧”和“勇气”;
二、它是中国整个学院知识分子阶层觉醒的先导和标志,具有榜样的意义;
三、知识分子对于社会的最大影响,并不全然在其“知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其独立人格和具有良知的个人操守;
四、最先“突围”成功的知识分子,有可能成为我们时代公认的合格的“精神领袖”。
20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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