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中哈总理第三次定期会晤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本次会晤的重点是进一步推动及落实中哈产能合作。在此之前,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第十轮对话期间(2016年9月),双方研究确定了产能与投资合作第九轮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包括51个项目,总投资额为268亿美元),就落实产能合作基金首批投资项目、编制产能合作规划、落实签证便利化、探讨资源担保融资问题、推动中哈毗邻地区合作等达成系列重要共识。
中哈产能合作是中国“一带一路”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哈两国领导人2014年12月会谈时商定的合作项目。为了实现经济增长,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于2014年11月11日宣布实施“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即通过投资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继而拉动增长。“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哈萨克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该计划预计分5年实施,主要目标包括: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连接欧亚大陆的交通运输枢纽;加快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将带动对于建材、交通、通信、能源、住房、公共设施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耶克巴斯图兹—谢梅—奥斯卡曼和谢梅—阿克托海—塔勒迪库尔干—阿拉木图高压电网建设;优化住宅公共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水、供热网络的建设;加强住宅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的发展;继续开展扶持中小型企业和商业经营方面的工作。
尽管双方有较强的合作意愿,但是中哈产能合作在落实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就宏观层面而言,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的核心内容,中哈产能合作存在着如何把双边合作与促进多边的地区间合作结合起来的问题,即如何把中哈产能合作变成推动“一带一路”整个区域合作的问题。在推动中哈产能合作的诸多工具中,金融支持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不过,由于资本有较强的投机性和多变性,资本所青睐的投资领域很有可能不属于中哈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因此,在结合中国 “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上,本文讨论的中心议题是:金融如何支持中哈产能合作?
讨论本议题的核心理论工具是聚集效应理论,又称聚集经济效应,简称聚集经济。这个概念用来形容许多相同或不同类型的产业在一个地区聚集后,会因为空间上的集中而获得好处。保罗·克鲁格曼对聚集效应理论的产生有直接贡献。涉及国际投资,国内学者的研究显示,通过聚集效应,投资方、生产方可以较低的经营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根据聚集效应理论,影响跨国公司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市场因素,如当地市场和相邻市场的潜力和成长性等;二是资源因素,如自然资源供应、人力资本供应等;三是效率因素,如降低劳动成本、运输成本,利用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优惠的外资政策等;四是战略因素,如形成战略关联,跟随主要客户投资等。不过,作为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理论,聚集效应理论在国际政治现实中会与国家主权产生矛盾,这对于民族主义高涨的哈萨克斯坦而言尤为典型。可见,聚集效应理论运用在中哈产能合作上是有一定限度的。为此,本文引入国家发展目标与合作博弈两大要素作为前提条件,充分考虑了国际政治因素对聚集效应理论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聚集效应的解释力。
一
哈国内的市场、资源和效率因素
考察哈国内市场、资源和效率因素的指标很多,本文选择了哈萨克斯坦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实施五项制度改革的100个具体步骤国家计划》(以下简称《百步计划》)的优先方向和金融政策作为分析指标。在数据来源方面,本文以哈官方公布数据为主、其他国际组织数据为辅的方法确保结论的客观性。
(一)哈宏观经济的基本面
丰富且储量巨大的自然资源是哈最具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禀赋。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2016年6月的报告,哈石油已探明储量占全球的1.8%,储产比为49.3;天然气已探明储量占全球的0.5%,储产比为75.7;煤炭已探明储量占全球的3.8%,储产比为316。铁储量列世界第9位,铬储量列世界第2位,锰储量列世界第4位;铀、黄金、铜、铅、锌、铝矾土、镍、钴、钨等有色金属储量也居世界前列。
宏观经济方面,哈萨克斯坦经济总体上仍处在低速发展中,但优化经济结构的政策已初见成效。根据哈萨克斯坦经济部统计委员会和央行公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人口为1 775.3万,失业率为5%,月平均工资为14.208 8万坚戈(约合426.7美元,1美元∶333坚戈,),通货膨胀率11月环比增长1.2%,1~9月GDP增长率为100.4%;与2015年1~11月相比,工业增长98.6%,农业增长104.5%,建筑业增长107.5%,贸易增长98%,交通运输业增长103.8%,通信业增长97.7%。截至2016年9月,哈萨克斯坦对外贸易总额为467.1亿美元,国际储备和国家外汇基金结余为957.68亿美元,外国投资为145.18亿美元。
根据世界银行的评估,哈萨克斯坦属于中高等收入国家,是中亚最大的经济体,但目前哈萨克斯坦经济的“荷兰病”依然十分典型,经济增长直接受大宗商品价格影响。例如,2015年国际能源价格低迷给哈萨克斯坦国内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对外贸易额与2013年相比几乎减少了一半,从1 335亿美元降至758亿美元,财政收入也相应收缩,其中10种大宗商品的出口总共减少316.02亿美元,占哈2015年对外贸易下降幅度的69.1%。
当然,哈也意识到“荷兰病”问题,并积极推行经济多元化,其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济在2015年没有变得更糟,GDP年增长率为1.2%。尽管2016年哈经济增长速度低迷,但已有恢复增长的势头。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哈经济在2017年的增长率将会好于预期。
实际上,为了确保能源价格上涨,哈已参与欧佩克于2016年11月达成的限产行动。
(二)《百步计划》的优先方向
在确保能源价格的同时,为实现中长期内振兴经济的目标,哈继续朝着经济多元化方向发展。2015年5月,哈公布国家建设的《百步计划》,计划共分为五个部分:建设专业化的国家机关,加强法制建设,落实工业化和保障经济增长,统一与团结,建立负责任的政府。在此基础上,2016年哈在经济领域优先推动以下工作:
1.深化私有化计划,逐步将国有经济成分从60%~70%降至15%
2015年12月,哈通过2016~2020年新一轮私有化清单,清单包含65家大型国有企业。截至2016年2月29日,哈地方执行机关和国家税务机关共收到关于境内财产私有化的申请7.853 8万份,价值7 918亿坚戈,其中住宅私有化申请占83.89%。此外,哈萨克斯坦萨姆鲁克能源公司拟拍卖旗下四大资产,分别为东哈萨克斯坦地区能源公司100%股份、阿克托别热电厂100%股份、曼吉斯套配电公司78.64%股份和田吉兹石油公司100%股份。
哈国内私有化进程并不顺利,出现了较多的问题。比较典型的有两个。一是国内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常常负面看待外国投资。例如,2015年11月哈通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法典》(修正案)并计划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但2016年4~5月国内多个地区出现针对该法案的抗议活动,为此,哈总统决定暂时冻结该法案。二是许多国有资产价值被高估以及一些非商业领域的问题,导致国内外投资者积极性不高。价值被高估的直接原因是哈法律的限制,根据哈法律规定,按照低于账面价值的价格出售国有资产可视为损害国家利益。
2.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包括简化企业注册程序、提高货物通关效率、简化企业破产程序、延长及扩大旅游和外国投资的免签证范围等。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7年营商环境报告》,哈萨克斯坦的营商环境在2016年有不同程度的改善,除信贷和纳税两项指标有所下降,其余大部分可比项目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在全球190个国家中,哈萨克斯坦排名第35位(2016年在189个国家中排名第41位),是欧亚经济联盟排名最高的国家。此外,为了扩大旅游和便利商务旅行,哈萨克斯坦投资和发展部计划从2017年1月1日起,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35个成员国、阿联酋、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摩纳哥实行为期30天的双向免签政策。
国际机构对哈萨克斯坦商业环境的总体评价属于中等偏上水平。2016年哈萨克斯坦经济自由指数在所评价的178个国家中名列第68位,相比2015年上升1位。
此外,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6~201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哈萨克斯坦的全球竞争力指数为4.41,在140个国家中排第53位,比2015年下降9位。
3.推动“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与中国“一带一路”对接
2016年中哈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和《对2014年5月17日签订的中哈合作委员会两国政府间协议进行补充的纪要》两项文件,积极推动“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与“一带一路”的对接。
4.加大基础设施、社会政策等方面投入
仅在2016年下半年,哈政府就计划从专项储备金划拨915亿坚戈用于拉动内需,其中:300亿坚戈将用于《2020年就业路线图》计划框架内的铁路设施以及村庄、区县和区级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维修;239亿坚戈用于地方行政机构的基础设施和民用住宅建设;11亿坚戈用于《2020年商业路线图》计划的实施;200亿坚戈用于农村互联网建设;123.4亿坚戈用于扩建阿斯塔纳机场和库雷克港口建设。
5.推进阿斯塔纳金融中心的建设
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的计划,2017年前央行核心机构将迁至阿斯塔纳,建设阿斯塔纳金融中心。该金融中心吸取世界先进金融中心的建设经验和标准,采用英国法律原则调节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公文和法律诉讼过程使用英语,并计划吸纳外国法官建立金融法庭以解决包括投资纠纷在内的各类纠纷。
(三)选择积极、灵活的金融政策促进国内经济发展
为促进经济发展、摆脱经济低迷,哈萨克斯坦不仅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发展金融市场,而且制定灵活措施扩大传导机制对货币市场的影响。主要举措有:
1.积极从国际金融机构融资
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的计划,2016年从国际金融机构贷款650亿坚戈用于支持国内中小企业融资,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贷款50亿坚戈,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分别贷款300亿坚戈;另外,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2020年商业路线图》能够顺利实施,哈政府拨款70亿坚戈用于补贴和保障投资贷款。
2.扶持中小企业
利用萨姆鲁克—卡泽纳国家福利基金的优势实施达姆基金中小企业扶持规划,在规划框架内根据贷款周期和领域提供快速贷款、小型贷款和小型标准贷款。
3.坚持自由浮动汇率制
哈央行行长阿基舍夫表示,在自由浮动汇率制框架内,哈任何法律或作出的任何国际承诺都不会允许限制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还将保障和维护吸引外资的良好环境;金融和外汇市场的稳定问题不应当由老百姓来承担;哈外汇市场是自由的,并且存在高度竞争。
4.加强国家财政对“光明之路”计划的支持
哈萨克斯坦政府在2016年2月拨款1 945亿坚戈用于实施“光明之路”计划,其中:780亿坚戈用于2016年加快实施“光明之路”计划中的基础设施项目;280亿坚戈用于新建42所学校,以便在2017年年底全面消除危旧校舍和三班倒学校。
为在“光明之路”计划框架内采取措施提升国民生活水平等,2016年9月,哈萨克斯坦政府决定国家财政补充划拨4 810亿坚戈用于推动未来国家经济发展。
5.建立股票和债券替代市场使证券市场最大限度自由化
股票和债券替代市场最显著的优势在于各类投资者和发行者都可无障碍进入市场,市场对交易操作没有限制,甚至允许自由定价,加大了获得投机收入的可能性。
6.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合作成立节能项目投资基金
根据《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以下简称《2050战略》),哈能源的35%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哈萨克斯坦202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规定,2020年前GDP能耗将降低25%。
综上所述,从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及其政策来看,哈经济发展平稳有序,抵御经济危机的能力有所提高,经济结构改革不断深化,商业投资环境持续向好。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国内政治制度改革与经济发展还不能匹配;国内高涨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常常产生负面影响。
二
中哈产能合作中的战略因素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示范性项目,中哈产能合作处在合作项目对接及落实的阶段。毋庸置疑,两国政府对推动产能合作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很显然,两国政府看重的是产能合作预期收益,而这种预期收益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战略因素。对于中国而言,中哈产能合作是“一带一路”整个区域合作的一部分,哈萨克斯坦是建设“一带一路”的重点国家。而哈萨克斯坦则希望能借助中国的力量加快实现《2050战略》,最终进入世界发达国家30强。为了能更好地了解中哈产能合作中的战略因素,本文从中哈产能合作现状、中哈产能合作中的问题和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的预期目标等三部分来进行分析。
(一)中哈产能合作现状
根据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统计委员会的数据,2015年中国是哈第二大贸易伙伴,与中亚其他国家相比,中哈产业内贸易水平是最高的,计划在2016年达到400亿美元。但这个计划很难完成,截至2016年11月,中哈双边进出口贸易额仅为70.8亿美元。
另外,中哈在服务贸易方面有新突破。2016年2月,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签署旅游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双边信息交换、联合培养旅游行业人才、中国旅游局在阿拉木图设立代表处以及联合推动旅游市场发展等内容。阿拉木图旅游局局长在签字仪式上表示,该协议将促进每年新疆赴阿拉木图的游客增至20万人。目前,双方正在联合制定霍尔果斯—阿拉木图—比什凯克—喀什公路旅游线路,并将向中国游客和欧美游客推介。
在项目合作方面,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6年8月,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各类投资总计达230 亿美元。另根据哈官方统计数据,2016年前9个月,哈外国直接投资来自189个国家,投资总额为145亿美元,中国排在荷兰、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和日本之后;同期哈向中国投资210万美元。截至2015年年底,在哈注册中资企业有2 479家,其中大型企业41家、中型企业31家、小型企业2 407家,主要分布在阿拉木图市、阿斯塔纳市、阿拉木图州、阿克纠宾州、南哈萨克斯坦州和东哈萨克斯坦州等地。
能源(上游和下游)和交通依然是当前中哈两国经济合作中权重最高的领域。在能源领域,仅“中石油”就投资100亿美元,还有200亿美元用于油田勘探开采和油气管道建设。另外,在交通领域,哈铁路集团与中国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连云港港口与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马萨尔采矿加工厂(陶肯萨姆鲁克国家矿业公司子公司)同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签署协议,在阿克莫拉州马萨尔铁矿建设年产能为100万吨钢材的采矿冶金联合企业;萨姆鲁克能源公司、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商定了为舍列克走廊60兆瓦风电站项目(未来可达到300兆瓦)融资的基本条件;哈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同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中国向美国和加拿大出口铀产品的协议;中哈开始在产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方面开展合作等。
产能合作离不开金融合作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在2014年12月就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同时签署新的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 亿元人民币/2 000亿坚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签署后,中哈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两国经济活动主体可自行决定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或坚戈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结算与支付。2016年9月,哈萨克斯坦石油化学工业公司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签署20亿美元的贷款协议,向哈阿特劳州天然气化工一体化综合项目(生产聚丙烯)融资;2016年11月,中信银行与哈萨克斯坦人民银行签署股权买卖备忘录,拟从该银行购买其全资持有的“Altyn”银行60%股权,中信银行成为中国首家在哈收购银行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中哈产能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哈产能合作现状,以责任方来划分,目前已知的大致可以分为中哈合作中的问题、哈方的问题和中方的问题三类,或者可以分为双边和单边的两类。
1.中哈产能合作中的问题(双边)
中哈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方向不明确、中哈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展水平低以及配套条件不足;缺乏中哈跨境征信合作机制。造成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利益和市场认识及需求不同,中哈对接存在不足。但是需要指出,随着中哈产能合作的日益深入,出现的问题会越来越多,这需要建立更多的合作机制来协调。
2.哈方的问题(单边)
哈萨克斯坦经济增长的空间聚集特征不明显;经营风险较高(包括哈国内治安、经营管理、汇率、生态环保、投资回报率等);“中国威胁论”在哈萨克斯坦政治精英中依然有市场。空间聚集特征不明显带来的是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但是如果政策和基础设施投入能够跟上,可以在特定时期内形成一定水平的空间聚集。作为一个转型国家,哈依然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但总体趋势可能会慢慢降低。最不容易解决的问题是哈国内政治精英中存在的“中国威胁论”,需要双方多部门共同解决。
3.中方的问题(单边)
中国国内省市之间存在负面竞争,产业资源分散或雷同;投资结构相对单一,资源开发依然是投资重点;商业金融机构的海外金融服务及创新能力有限;地方产业的政策承接能力不足;缺少既了解哈萨克斯坦国情又懂金融业务的研究人员;中国金融系统的自身问题(部门推进易,系统推进难;上硬件易,造软件难;短期推进易,长期推进难)。这些问题可能会倒逼中国金融改革加快速度,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外金融合作法律建设。
(三)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的预期目标
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的预期目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家规划,即正在实施的“十三五”规划;另一部分是决策层的意志。
1.国家规划
在国家规划方面,根据“十三五”规划的内容,在“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
(1)健全“一带一路”合作机制,即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健全“一带一路”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与沿线国家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对接,推进沿线国家间的运输便利化安排,开展沿线大通关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基础、各类基金引导、企业和机构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2)畅通“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即推动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巴,中、孟、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推进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构建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和中哈物流合作基地;积极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建设,参与沿线重要港口建设与经营,推动共建临港产业集聚区,畅通海上贸易通道。推进水、陆、航空多式联运,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强重要通道、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3)共创开放包容的人文交流新局面,即办好“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发挥“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作用;构建官民并举、多方参与的人文交流机制,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博览会等活动,鼓励丰富多样的民间文化交流,发挥民间文化的积极作用;联合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便利化;加强卫生防疫领域交流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建立智库联盟。
2.决策层意志
在决策层意志方面,强调 “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具体认识有:
(1)“一带一路”倡议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内生性要求,也有助于带动国内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2)继承和发扬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特征的“丝绸之路”精神。
(3)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处理好中国与沿线国家利益的关系,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的关系,对外开放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务实推进与舆论引导的关系,国家总体目标与地方具体目标的关系。
(4)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要发挥政府把握方向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又要发挥市场的作用。
(5)人文交流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要建成“一带一路”,必须在沿线国家民众中形成一个相互欣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人文格局。
(6)“一带一路”建设既要确立国家总体目标,也要发挥地方积极性。地方的规划和目标要符合国家总体目标,服从大局和全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倒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要立足本地实际,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果,努力拓展改革发展新空间。
三
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优先方向的思考
推进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产能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金融支持则是落实中哈产能合作的直接动力。通过聚集效应理论可以看出,中哈产能合作的战略意义重大,市场、资源、效率因素整体表现趋好,但在中短期内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需要确定优先方向,目的是通过金融杠杆产生有利于中哈产能合作,乃至“一带一路”建设的“蝴蝶效应”。
在进一步讨论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的优先方向之前,我们需要确定以下前提条件:
一是要符合中哈两国经济合作的目标。对于中方而言,中哈产能合作要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哈方而言,要实现其《2050战略》。这是因为,在当前国际体系中,任何主权国家都会竭尽全力保护关系国家经济繁荣的总体和局部利益。正如罗伯特·吉尔平所言,国际金融还能产生重大的政治后果,它造成了相互依存关系,并且是国家实力的一个重要源泉。
二是要符合国家特定优势原则,即中国作为投资国和哈萨克斯坦作为投资对象国,都存在相同或相异的特定优势,包括行业优势、规模优势、区位优势、组织优势。
三是中哈双方在产能合作中都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但产能合作则属于合作博弈。也就是说,在中哈产能合作中,双方都会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讨价还价,但最终目标是为了谋求合作,并预期能产生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合作剩余。
在充分结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本文对于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金融支持须考虑哈经济增长受聚集效应不明显的影响。哈行政区划目前有14个州和两个直辖市,截至2016年1月,人口上百万的有阿拉木图市、卡拉干达州、东哈萨克斯坦州、阿拉木图州、江布尔州和南哈萨克斯坦州,首都阿斯塔纳有87.2万人。由于工资和养老金收入是哈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经济自立人口对于考察哈国内经济具有指标意义。根据哈媒体公布的信息,在上百万人口的城市中,经济自立人口超过60万人的行政区有:南哈萨克斯坦州、阿拉木图州、阿拉木图市、东哈萨克斯坦州、卡拉干达州;经济自立人口超过90万人的行政区只有南哈萨克斯坦州和阿拉木图州,阿拉木图市接近90万。
可见,在哈萨克斯坦,除南哈萨克斯坦州、阿拉木图州和阿拉木图市外,能够形成聚集效应的地区并不明显,这是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需要优先考虑的。
第二,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需优先选择广义的信贷支持方案,即综合利用国内外股权、债权、基金、信贷、信保及本外币多种融资方式和多币种组合,为中哈产能合作提供有效的整体融资体系。为防范和化解中哈产能合作中的金融风险,一方面,中国央行坚持及优化以利率为中介目标的市场调节机制;另一方面,与哈央行协调在中哈产能合作框架内完善跨国征信监管机制。须要强调的是,跨国征信监管机制要避免多头监管,要把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监管目标。
第三,金融支持应优先考虑能够支持中国“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及有潜力的经济特区和工业区项目。目前,哈重点建设的经济特区和工业区项目有9个,分别是:位于阿斯塔纳市的阿斯塔纳—新城经济特区、位于阿克套的阿克套海港经济特区,位于阿拉木图市的信息技术园经济特区,位于南哈萨克斯坦州的奥恩图斯季克经济特区,位于阿克莫拉州的布拉巴伊经济特区,位于阿特劳州的国家工业石化技术园经济特区,位于阿拉木图州的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位于巴甫洛达尔州的巴甫洛达尔经济特区和位于卡拉干达州的萨雷阿尔卡经济特区。上述经济特区可以分为四大类: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服务型经济特区、技术运用型经济特区和信息技术园经济特区。
结合中国“一带一路”建设,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在策略上的优先选择如下:一是优先支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和阿克套海港经济特区建设,因为前者是欧亚大陆桥以及中哈产能合作的重要门户,后者可以推动“一带一路”中线的建设,即支持欧亚大陆跨里海运输沿线建设。建议在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设立中哈产能合作企业孵化基地,通过金融支持使孵化基地内的企业“走出去”,并吸引哈方企业“走进来”。二是优先支持及参与阿特劳州的国家工业石化技术园经济特区和巴甫洛达尔经济特区建设,因为前者可能是哈萨克斯坦三大油田(卡沙甘油田、卡拉恰干纳克油田和田吉兹油田)重要的深加工区,后者是高附加值的化学、石化出口产品加工区,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第四,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应优先支持中国“绿色经济”企业与哈企业对接,特别是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合作既可以促进中国“绿色经济”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参与哈萨克斯坦“绿色经济”建设。目前,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比重不足1%,计划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比重将在2020年达到3%,2030年达到30%,2050年达到50%。
第五,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须优先支持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业合作项目。哈是世界上主要的小麦生产国和出口国,对中亚地区粮食安全,尤其是对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的粮食安全有直接影响。2016年12月,哈计划出口小麦900万吨,其中,计划出口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47.9万吨,出口中国100万吨。
从哈萨克斯坦进口小麦对于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也有现实意义。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6年1~11月中国进口小麦318万吨。从哈进口小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国家粮食进口来源多元化,提高粮食安全水平。
当前,中国企业正在就向哈萨克斯坦19个农业项目投资19亿美元进行谈判,包括中富投资集团计划向油料作物加工项目投资12亿美元,日发投资公司计划为牛肉、羊肉和马肉生产项目投资两亿美元,中粮集团则计划为番茄和番茄酱生产项目投资8 000万美元。
第六,金融支持中哈产能合作应优先支持新疆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对外文化贸易把中国新疆打造成中哈产能框架内文化产业合作的直接桥梁。具体内容包括:数字动漫、医疗保健、旅游、媒体、对中亚国家卫星电视节目等。
中国新疆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国、印度和阿富汗八国接壤,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人文交流历史悠久,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英雄史诗《玛纳斯》、知名学者马赫穆德·喀什噶尔和尤素甫·哈斯·哈吉甫新、女诗人阿曼尼莎汗等都能在中亚国家引起广泛共鸣。目前,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在文化艺术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究方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新疆电视台哈语频道节目、《走进中国》(2004年维吾尔语、柯尔克孜语)栏目对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都有较大影响。
目前,在中哈产能合作中文化产业合作较少,这不利于增进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认识。特别是与其他合作领域相比,中哈文化产业合作是短板,与中哈政治及经济关系不相匹配。因此,除通过奖励、减免税等方式外,需要在政策层面鼓励金融支持新疆本地文化产品及服务贸易出口,从而推动中哈文化产业合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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