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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将允许同性婚姻 为亚洲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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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院的大法官星期三针对同性婚姻做出释宪案指出,台湾未保护同性婚姻的现行民法有关规定属于违宪。

有关机构应于解释公布之日起两年内,进行相关法律的修正或制定。星期三公布的释宪748号文指出:“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 目前各方认为,可能的方式有另立专法,或者修改民法现行条文。台湾中央社的报道说,台湾如若修法或立法允许同性婚姻,将居亚洲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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