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正义公司劣油流入校园午餐,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代师生提起团体讼诉,双方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940万元(台币,下同,约31.1万美元)达成和解,创下台湾史上第一件食安团体诉讼实际获得赔偿金的纪录。32校、5315名教职员生,可获得1012元或2182元赔偿金。
2014年,顶新集团旗下正义公司被控将饲料油掺入食用猪油贩卖,劣油流入各国中、小学营养午餐。台湾消保会接受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委托,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向正义油品公司提起团体诉讼。
台湾消保会理事长杨月云表示,台湾消保会虽于一审获得胜诉判决,但当时仅判处正义公司应赔偿936万9000元,并将受害的32所学校排除其中9所,列为请求无理由而不予赔偿,所以台湾消保会又提起上诉。
台湾消保会副祕书长徐邦瀚指出,此案件最终获得的赔偿金为940万元,其中一审被认定为请求有理由的学校,按其提供名单的人数,每人赔偿2182元,共3438人;一审被认定为请求无理由的学校,念其仍为受害只是无法经过法院认定,每人赔偿1012元,共1877人。
高雄市府消保官殷茂干表示,将透过教育局请学校协助发放。大树国中有500多名师生接受赔偿,校长王俊哲表示,金额多少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为学生上了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的宝贵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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