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31日,中国首例非法制毒环境污染案在贵州贵阳市宣判。这是中国增设“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后,首例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污染环境罪”定罪,数罪并罚的环境刑事案件。
该案件中,4名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10万元(1元约合0.1464美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6年1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环保部门在调查该区马洞村及相邻村庄水井恶臭味来源时,发现一家制毒工厂。后经警方侦办获悉其生产的制造冰毒原料麻黄碱销往缅甸。

国家严厉打击非法制毒贩毒
据悉,该案的数名被告人从福建省流窜至贵州省,分工协作“非法制造”制毒物品,再运输至中缅边境贩至境外。犯罪行为具有“作案时间连续长、作案地点跨区域、社会危害大”,“犯罪团伙家族化、犯罪行为职业化、犯罪链条产业化”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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