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东莞一哥”刘志庚获无期徒刑 受贿近亿

声明:本文转载自 「桑梓地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共密集审判落马贪官。北京时间5月31日,中国地方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广东原副省长、前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无期徒刑。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志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2年,刘志庚收受财物超9,817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7美元)。

文章配图

落马前的刘志庚在东莞横行霸道(图源:VCG)

2016年2月4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刘志庚的仕途履历中,东莞是重要的一站,2004年至2011年,他在东莞工作7年多,先后担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刘志庚在东莞主政期间,批评“运动式扫黄”,称“扫黄要有度”,染指私企资产,纵容亲属牟利,供养“巫师智囊团”等,勾勒出曾经不可一世的“东莞一哥”形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