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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国旅行时丢失的那些东西

我很怕丢失东西,主要不是在乎丢失的物品的价值,而是丢失东西,说明自己办事不牢,这次丢失的东西可能不值钱,下次也许会把命都弄丢。

我2006年元旦至今,相当于每年从美国去中国两次,不是严格如此,仅相当于如此。

1,去首都机场乘国航飞机回美国,提前一个多小时到候机楼,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看还剩50分钟,于是去上厕所,厕所人很多要略排队,上完厕所出来去国航值班台试图交运行李办登机牌,被告知至迟在起飞时间前45分钟检票,而此时已只剩40分钟。只能改签第二天的飞机,交1500元改签费。 这1500元的损失把我气坏了。 幸好当时我有汇丰的储蓄卡,用机场的汇丰的ATM直接就提了1500元人民币拿去交改签费。睡椅子过夜等第二天的飞机,带的泡面等食物吃完了,饿了一顿饭,不舍得买机场餐厅商店的食物, 向刚下飞机的妇女乘客讨了一个她从飞机上带下来的小面包吃。 之后很多次我因为这1500元改签费对国航耿耿于怀,故意不坐国航的飞机。

2,在一个火车站进候车室,背包过X光机后我忘了拿,就走到候车区的人群中坐在椅子上休息。过了两分钟,一个中年男旅客走过来对我说:“你是不是忘了拿你的背包?

我注意到那个背包是你的。” 我赶紧去X光机出口处拿我的背包。 安检员对X光机出口处明显忘拿的背包故意装作看不见,我由极其罕见的一个素不相识的旅客来提醒。

如果没有那个好心的旅客,我的背包可能就丢失了,那个背包里有我的护照和一切证件,还有至少一两千元现金。 我并没有实际丢失这个背包,但差点丢失,算作已发生的事故。

3,在火车上丢失钱包,内有大约300元现金。丢失原因是我穿的夹克的口袋极浅,物品放在口袋里随时会往外掉,我没有聪明到及时纠正这个问题导致损失。

4,在西安被人殴打,脸上被打轻伤,流了很多血,眼镜被打掉,我逃开后眼镜被殴打我的人的同伴捡走。打我的人很快被协警抓住,判了他拘留10天左右。 但我的眼镜找不回来了,花了一百多元在眼镜店配了副眼镜。

5,在纽瓦克火车站,被一个可能是西班牙小伙抢走了眼镜。我20分钟后才报警,警察带着我在站内逛,去酒吧看了看,没有见到那个抢我眼镜的小伙。

6,在北京骑自行车,被一个刚下出租车的小伙开门打翻,我的胸口撞在车门的尖部,胸部轻伤,我向他要了10元损失费放他走。然而这伤并不是10元能补偿的,虽然不治自愈。 而且我回忆场景,他可能是故意用车门撞击我。

7,在北京,一辆50元买的二手自行车,连同一个六元的链锁被盗。

8,在北京一个餐馆厨房打工,切洋葱时,因使用错误切法,左手拇指被菜刀切伤。

我自己缺乏切菜经验,一个同事“教”我使用那种错误方法切洋葱。

9,在广东工厂打工,一个皮表带厂欠发我150元工资,一个注塑厂欠发我150元工资。 一个电子厂欠发我100元工资。在北京OK Language Center 当英语教师四天,无薪解雇,白干了四天,讲了约十节课。

10,丢失两次饭盒,连同饭盒里的不锈钢餐勺。 乘火车吃完泡面后,我把饭盒放在行李架上,下车时忘拿。 我丢了一次之后,大约一年之后又重犯完全相同的错误,又丢了一次。

11,丢失火车票一次,挂失,损失2元手续费。

12,一把2元的小水果刀,被火车站安检挡住,非要折成两半,才允许我带上车。

13,于是我出门只能带那个被折去刀柄的刀片,用来削水果皮,然后有一次我用完后放在背包的口袋夹层里,因背包里有几个小口袋,我找不到了,以为丢了。后来在上海乘飞机登机时被安检发现没收。

14,一把挂在钥匙串上的很小的小水果刀在香港机场安检被没收,是我自己整理行李时忘了放进托运行李中。

15,一个打火机,放在托运行李里,在浦东机场安检被没收。

16,乘火车时一把雨伞被盗。

17,在株洲站候车,我被候车室广播误导误了检去广州的火车票,被迫重买,损失大约90元。

18,在广西从一个摊贩买几元水果,付一张20元钞票,被少找了10元,我离开三四十米后发觉不对劲,再回头找那个小贩,他已逃去无踪。

19,在广西从一个小贩买3元炒板栗,付一张10元钞票,找给我2元,我质疑,贩妇恶狠狠地从钱包里掏出一张5元钞票,说刚才我付的不是10元而是这张五元钞票。我没继续和她争,白损失5元。

20,给几个省的二十几家婚介所交介绍费,每家少则100元,多则800元,绝大多数没有为我介绍任何人,个别为我介绍了三四个也没成,白花钱。

21,被女的骗吃喝购物充电话费,合计上万元。这指的是那些女的完全没有和我交朋友的意愿,并且主动开口向我索取钱物,得到钱物之后很快和我断绝联系的情况。

正常和我交往的女孩,只要她们和我打交道,我必然都会给她们各种形式的钱物小恩小惠,小至十元吃碗面,多至每次给几百元现金,只要她们至少表面上做出和我正常交朋友的姿态,而不是骗些钱物之后就立即断绝和我联系,尤其那些钱物都是我主动给的,而不是她们开口索取的,我都不算她们骗财。 女孩只要表现出善意地和我交往,不需要她们开口,我都会主动给她们各种形式的小恩小惠,不算她们骗财。

22,在一个火车站候车时,我的一把镊子被旁边的一个貌似五六岁的小男孩盗走。镊子是我出门必备工具,用于签牙缝,当筷子吃烤鸭烧鸡猪头肉炒粉,解绳结等,没有镊子我就不能正常过日子,所以被那个小孩偷了镊子我很不高兴。

23,被美国海关没收了一个橙子。被深圳海关没收了两个苹果。

24,若干次被火车站售票员误导买较贵的火车票,每次损失十几元几十元,而我自己总是挑便宜的买。 包括一次被强买了3元保险。

25,2006年北京的一百元以下的旅店不接受外国护照,我情急之下住了两天日租金160元的宾馆,以后我再遇到类似情况,宁可露宿一夜,也绝不再住贵的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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