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观察站》政府不该带头搞偷渡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世界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在党政军退出媒体经营早已成为朝野和社会共识,甚至已经透过立法禁止的情况下,行政院通过的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又要授权客委会经营“讲客广播电台”。虽然客委会表示,这只是过渡性质,未来讲客电台仍将纳入公广集团独立运作。但这是否代表“党政军介入媒体”的问题就不存在?恐怕未必。

首先,无论是否为“过渡”,一旦客委会实质经营讲客电台,就已经是“政府经营媒体”无误。过去诸如台数科投资东森电视,或者远东集团投资中嘉,都因有“政府投资”相关公司或集团的少数持股,而被NCC认定违法而打了回票。如今讲客电台直接由客委会经营,情节显然更严重,若说不违法,当然很难服众。

其次,即便未来讲客电台真的纳入公广集团,恐怕也不是“政府就不介入媒体”。要知道,公共电视成立于1998年,而禁止党政军经营媒体的相关法令,一直到2003年以后才完成立法。公共电视集团本身是否真的是“独立经营”,也一直有很大的争议。

也因此,过去就曾经爆发多次公广集团在政权交接后的人事之争。而放眼望去,从董监事的组成到主管的选定,公广集团无论公视、中央社、央广等,也都难脱酬庸的阴影。与BBC等国外公广集团相比,台湾公广集团的独立性也是饱受质疑;多一个纳入公广集团的媒体,也不过多一个被质疑的对象罢了。

假如党政军退出媒体是确立的价值,政府该做的是极力减少政治色彩在媒体展现,而不是用各种方式偷渡公权力到媒体之中。否则所谓的公广集团越来越大,只是永远让在野党呼吁政府退出媒体、但执政党永远将公广集团视为操作舆论和政治酬庸的工具而已。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