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区教育学院一个小小出纳鲸吞了公款3000多万人民币炒期货,两任校长竟然都没有被察觉。直到当事人跳楼自杀,事情才得以败露。近日,余杭区纪委公布了这么一件荒诞不经的案件,案件背后暴露的原因引人深思。
杭州日报报导,2017年1月4日,余杭教育学院前校长姚新华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同样获刑的还有前校长郎明仙,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们的双双获刑,与学院帐户不翼而飞的3000余万人民币巨款有关。
据报导,问题浮出水面,始于一起自杀案。2015年4月9日凌晨,一名男子在余杭第一人民医院2号楼坠楼身亡,死者名为黄伟胜,是余杭教育学院的出纳。调查发现,他亏空了公款3043万人民币,其中2800万人民币属于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办案人员初步认定,黄伟胜是财务出现巨大缺口没法补救,畏罪自杀。
报导称,黄伟胜身为出纳,十分清楚学校财务管理的漏洞,自2013年起,学校存款开始“蒸发”。黄伟胜虚构伪造了各种会议费、培训费、食堂进货款,甚至用购买假发票等方式,伪造经办人员签字,把公款蚂蚁搬家似的转入了自己及妻子的帐户,最终流向期货贵金属交易公司。
由于炒期货亏损,侵吞巨额公款之事难掩盖,2015年4月7日,黄伟胜先在办公室内割腕自杀,2015年4月9日凌晨,再度于医院跳楼自杀。
据报导,时任校长姚新华对黄伟胜采信任代替监督,对学校公款的去向、用途、结余甚少监管审核,从而埋下了重大隐患。
办案人员表示,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不能犯罪,坏的制度好人也可能变坏人。黄伟胜这么胆大妄为,跟学校财务混乱有绝对关系。作为校长,只要进行核帐等简单查核,黄伟胜套取公款的违法行为就会暴露,就是校长的不作为,给了出纳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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