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要把防控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思路,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监管问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不断提高证券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继续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
切实做好《证券法》修订、“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私募基金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新三板条例的出台,推动市场操纵、老鼠仓等刑事司法解释尽早出台,研究修改虚假陈述民事司法解释。建设证券期货市场立法管理系统与法规数据库系统。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管办法。优化新股发行制度,严格落实保荐机构与保荐人的责任,规范发行审核工作,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深化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二)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强投资者保护
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忽悠式”重组、类金融资产重组上市、红筹企业退市回归、类借壳重组方案等问题,要予以重点关注和严格审核。对各类金融产品及其一致行动人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杠杆收购行为。加强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会计审计监管,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和投资者教育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赔偿救济体制机制。
(三)促进证券期货业市场主体合规稳健发展
严格落实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风控指标监管规则,促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继续推动落实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管理规定和自律规则,清理规范存量子公司,完成对非持牌、非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着力推动行业突出主业。推动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在场外市场的创新和探索,稳步开展“保险+期货”等期现结合的业务试点。
(四)持续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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