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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网贷备案管理办法 这是一份最全最深度的解读

今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据团团君统计,意见稿共计9章33条。跟上海深圳不同,此次意见稿未对银行存管属地化提出具体要求,仅表示:网贷平台应选择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不过,具体哪些是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来究竟如何具体落实,也受到业内关注。

北京金融局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承诺按监管要求向市金融工作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所在区金融办和北京银监局提供相关材料和业务情况,发现可疑资金异动、涉嫌非法集资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若未按承诺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换存管银行

在数据接收方面,北京金融局表示,网贷平台在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和签订银行存管协议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业务数据和信息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各区可根据机构监管需要,开发建设管理系统,并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

此外,意见稿指出,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区金融办和市金融工作局应当分别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做出相关决定。

而对于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区金融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机构申请备案材料报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告知申请机构。

对于北京出台的备案管理办法,团团君采访了30位业内高管(排名不分先后),看看他们如何建言献策:

1.向上金服CEO袁成龙:重大利好 行业将迎四大变化

平台备案制度只是规范行业发展的要求之一,搭配ICP经营许可证、银行存管等形成一套组合拳,背后折射出监管规则更制度化。长远来看,对于监管层、从业平台、投资人都是重大利好消息。对此,行业将发生的几点重大变化:1、利率更理性,2、平台总数量锐减、优质平台占比大幅增高,3、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模式似乎影响较小,4、行业竞争升维到优质与更优质的比拼。

2.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防风险和促发展之间深思熟虑的权衡

外界关注度比较高的银行存管,意见稿中并未提出属地化要求。相对于此前传出的属地化,这个表述更加灵活、宽松。尤其对于已经接上非本地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留有商量余地。

而在在监督管理这块,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我们觉得,网贷平台风险控制重中之重是做到事前防范,通过由相关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可以做到提示风险,防范于未然,降低行业整体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整体来看,北京发布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应该是在防风险和促发展之间做了深思熟虑的权衡,对于合规调整开展得比较早的平台来说,完成的难度不大。相信随着各地的管理办法出台,行业的合规化也会提速,最终让行业进入一个健康良性循环发展中。

3.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备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平台备案提供了具体指引,每个环节所需时长也写的很明确,前期根据整改意见书整改完毕的企业基本可以直接走申请流程,按指引年内就可备案完毕。让大的平台尽早拿到合规身份,会促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4.空中金融CEO赖效纲:监管环境更谨慎 强化监管细则

本次北京细则的下发,跟强调属地化的上海和广州相比,更多的还是对原有《意见稿》的条款补充。之所以北京版细则未提及属地化,是因为之前多次整改意见的下发和相关监管细则都以北京为试点,使得北京的网贷行业环境相对更为严谨。

此外,在经过前期监管严控后,作为试点前沿的北京,大量的问题平台已经被清退出局,剩余平台资质大多较好,尤其国资、上市系以及银行背景平台相比上海和广州数量要高出不少。综上所述,在前期监管效果较为理想的情况下,北京版的细则主旨在于强化已颁布的监管细则,而属地化管理则居于次要位置。

5.金信网总经理徐磊锋:体现

从严、灵活监管 保护投资者利益

征求意见稿总体来说体现了“从严监管”和“灵活监管”结合的监管思路。意见稿首次提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监管要求向市金融工作局、网贷平台所在区金融办和北京银监局提供相关材料和业务情况的责任,在备案条件和备案材料方面,意见稿给出了细致的条文,对于股东情况、高管及从业人员信息、风险管理能力、客户真实身份认证等信息都需要提交,同时也对平台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进行了要求,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说明。意见稿的要求有助于保障投资者权益,有效地实现“及时监管”,化解行业风险。

同时,意见稿提到监管层将及时共享网贷平台的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同时备案登记后将对网贷平台进行评估分类和公示。如此“科技监管”,在加强行政监管约束和惩戒的同时,能有效向社会提示风险,进一步督促平台践行自律,促进整个行业激浊扬清、健康规范发展。

6.海象理财CEO贾永良:给业务开展留下想象空间

北京继上海、深圳之后公布地域化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正式要求“银行存管属地化”,但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中“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一语,认可标准和监管边界均并没有详细阐释,为今后北京地区银行存管属地化的开展留下了想象空间。本次北京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发布,为各平台备案工作指明了方向,且有详细的时间表,执行要求较之前相关政策更加具体,推行路径和手段也更加清晰。

今后一段时期各行政区域很有可能根据本地互金行业发展情况,形成逐渐系统化的政策细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顶层架构设计,这也要求各网贷平台根据自身实力和政策方向,调整发展战略,以便在政策出台“频繁期”自如应对。

7.中再融合伙人&副总裁侯君:四方面防范网贷机构风险

备案办法提出四部门协同对网贷平台进行备案,促进各方依法履职,各有负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在给予网贷平台备案步骤指导的基础上,同时,也在四个方面防范了网贷机构的金融风险。

第一,首次对投资者明确提出风险投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第二,要求平台具有风险管理能力、拥有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监管系统对接、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和管理制度;第三,建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第四,统一对接监管系统,建立风险信息报送机制,以监管平台风险,有效预防风险。

8.宏财网CEO王斌:监管包容务实 如三伏天降雨

北京市金融局发布的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犹如闷热的三伏天空降一场大雨!尤其是对行业颇为关注的存管属地化与办理ICP证流程这两个重点问题的处理方式,体现出极强的包容与务实风格。对于已经接入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意味着将有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专注于业务发展、积极整改上,为秉承合规经营的平台申请备案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9.网利宝CEO赵润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反应监管谨慎

北京发布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对于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势必会极大地促进和推动平台及行业的合规调整,未来各平台的发展情况将取决于整改备案的速度。

与此前一些地方发布的备案政策相比,北京网贷机构备案指引相对宽松,其中差别最明显的是,并未明文规定存管银行属地化,这反映了监管层的审慎。

10.和信贷CEO周歆明:强调投资人教育 内容相对宽松

北京地区的这次案登记监管文件,紧跟深圳之后出台,并没有延续上海、深圳地区的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但是如何保护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切身利益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监管思路。

文件首先是要求各家平台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这个本身就是在投资者准入环节进行强制教育;其次,文件强调了投资者的适当性,因此北京地区网贷平台应该前置对投资人的风险提示,尤其是强化“非保本”的产品特性;在投资者适当性基础上,文件进一步强调了管理投资者风险,即“具有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依据适当性原则有效识别合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等客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风险管理能力识别等”。文件多处体现了对投资者保护的具体内容,与深圳、上海地区的监管文件相比,北京地区监管在部分条款上有所取舍,除了没有提出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也没有要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没有明确规定网贷机构人员资质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的这个文件相比其他地区要更宽松一些。

11.碧有信CEO戴凯:显现北京队网贷业穿透式监管的原则和决心

继厦门、广东、上海、深圳之后,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备案管理办法》)对于银行存管、行业自律、风险管控和信息公示都做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要求,这显示了北京市监管机构对于网贷行业穿透式监管的原则和决心,对于行业规范的落地也更有指导作用。

《备案管理办法》没有“存管银行属地化”方面的要求,这样的提法更具市场化特征,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从另外角度来讲,北京市的金融监管部门可能发布存管银行的白名单。

另外,关于“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方面的提法,和深圳的规定一致,这对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

12.汇中网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丁强:网贷行业合规进程再次加速

意见稿表明网贷行业合规进程再次加速。在银行存管方面,意见稿未提出此前备受争议的银行存管属地化问题,但具体哪些是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暂未可知。

13.邦帮堂董事长寇权:充分考虑行业现状凸显监管灵活性和包容性

《备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网贷平台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为积极整改的众平台提供了备案的支撑依据和具体指引,备受关注的银行存管属地化并未提及,说明《意见稿》充分考虑了行业的现状和实际情况,更加凸显了监管部门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意见稿》阐述比较全面,无论共享机制、申办流程,还是对应监管部门的充分授权,都进行了清晰的指导,对促进行业的健康化、合规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引作用。在备案条件及材料方面的细致化要求,充分表达了《意见稿》对于投资用户的知情权益保障,同时进一步强化和促进了平台的自律和规范行为,提升了监管的效率。

14.银豆网CEO王鹏程:“及时监管” 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北京发布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原则性要求,也促使整个行业进入了备案有查的阶段,更加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而且就关于网贷备案登记的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条文给予了更加细致的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和深圳已明确提出银行存管的属地化,但此次北京的征求意见稿并未提及银行存管机构属地化以及结算账户须在本地银行开设的要求。而且关于资金存管中要求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界定并未明确。

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起到了“及时监管”的促进作用,也更大程度地保障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15.狐狸金服创始人兼CEO 何捷: 备案是每一个合规平台应尽的义务

合规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备案是每一个合规平台应尽的义务。目前,狐狸金服旗下网贷平台搜易贷的存管已上线,正积极按照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推进备案工作。

16.理财范CEO申磊:监管包容、开放 部分细节需明确

北京市网贷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稿)的发布,是北京市金融局综合参考上海等地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网贷发展实际实践的结果,在系统地对网贷机构备案进行要求的同时,又有许多人性化的设计,比如说存管银行选择方面,不同于上海明确提出存管银行属地化,只需北京地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即可,体现出北京更加包容、开放的氛围,符合全国两会提出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调。

但有些地方仍需进一步细化,还拿存管银行选择来说,北京地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标准如何界定,有待监管部门明确。

17.懒财网CEO陶伟杰:行业氛围更包容开放 部分内容需明晰

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提出要求网贷机构的存管银行属地化,相比深圳和上海的备案要求显示出了更加灵活的态度。从这一角度来说,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备案要求更加注重政策的务实效果,其实是对监管政策的一贯延续,灵活度更胜一筹,体现出北京更加包容开放的行业氛围。

另外,和此前深圳提出来的深圳市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稿类似,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了网贷平台拥有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该要求是第一次被明确的提出来的,相信未来申请银行备案对于此处将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对网贷平台的内部治理审查标准更加细致。

但仍存在需要清晰的地方,比如要求平台与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认可的标准如何界定还有待明确。

18.沐金农创始人兼CEO王曾:创造良好环境 利于行业长远发展

近期深圳监管部门出台监管细则,今日北京也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指导细化到办理相关业务的实效以及登记部门,这一动作将令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变得更加清晰、可执行,旨在推动北京市范围内的互联网借贷中介的规范化进程。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金融办颁布的“管理办法”在银行存管方面并没有提出属地化的要求。据悉,北京市将对备案登记后的网贷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在官网进行公示,这也将加速一部分不合规的平台退出行业竞争,为符合资质的平台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行业变得更加合规安全,提振投资者信心。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此监管条例的颁布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19.麻袋理财研究院总监路南:资金存管未来或实行白名单化

关于银行资金存管,第十五条“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相比上海、深圳对于存管银行的属地化要求,北京明确存管银行的标准是“本市监管部门认可”,这更符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精神,即对于存管银行本身的存管能力和资质提出要求,对于是否有分支机构或属地化没有明确要求。

麻袋理财研究院总监路南认为,后续监管部门可能在对存管银行进行验收后,出台一个银行白名单,得到认可的银行不管是否属地化,都可以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此外,存管银行如果“未按承诺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换存管银行。”(第二十九条)——这意味着存管银行和北京监管要实现数据对接,监管要随时查看银行存管系统中的网贷各项数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异地存管银行跨地域管理的难题。

20.合力贷CEO刘丰:给平台指明明确方向 未来可适当开放限制

北京市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引发了同业及媒体的广泛热议,与上海深圳的办法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对银行存管的属地化没有强制性要求,实际上更符合互联网发展的规律,更切合实际需要,也体现出监管部门的眼光。

备案指引点明了备案及后续监管的归属管理和管理,各平台有了明确的方向。作为互金平台最多的地区之一,北京的监管逻辑一直十分清晰并已经落地执行了近一年的时间,无论是阶段性数据报送还是整改进度汇报,各平台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也是全面且紧密的。

但备案并不是平台的保命符,经过整改合规、备案、电信许可、存管、报备等工作后,互金平台如何持续做好合规化、规模化发展,而核心是如何把握好风控,并做好投、借双方的服务,才是互金平台更需要关注的重点。

当然我们也呼吁,在整改备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相关监管部门也可以考虑适当放开额度限制,以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更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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