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学术界都有一个说法并践行之,那就是:publish or perish。其意思是:你不发表论文,就让你下岗走人。
发表论文的初心是什么?好的说,是为了交流和传播你的成果(communication)。现实是,很多同行发表了论文,都不对同行说,“藏”起来,只是等到年终总结时或评职称时才拿出来,才让同行知道。因而这个说法不怎么靠谱。
俺的观点是,发表论文,初心是确立你的新发现新观点新概念等科研成果(简称”科研发现“)的”优先权“,即科研发现的优先权(priority of discovery)。科学(学术)共同体这个“小社会”最终认可的是科研发现的优先权。
科研是一个充满竞争和合作的事业(business,enterprise),某项研究比如关于青蒿素结构和功能的研究,稍不小心,就会被竞争对手抢先了,需要高度保密。屠呦呦等人就是得知国外科学家要发表青蒿素结构的“情报”之后,马上向上级请示发表论文,最后获批,在1977年《科学通报》上发表了关于青蒿素结构的一页纸的论文。该文对屠呦呦获得诺奖是有很大贡献的,参见周程文章。
科学史上充满关于科学发现优先权争论的事件,比如牛顿与莱布尼兹关于“微积分”发现的优先权之争;牛顿与胡克关于“万有引力定律”发现的优先权之争。对科研发现优先权及其争论,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有专门的研究,揭示科学发现优先权争论,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为了名和利以及“名利双收”的争论,而是确立究竟谁是某项原创性科研发现的“专利人”,背后是捍卫科学发现的原创性(originality)。
如何确立科学发现的优先权?最通常的做法是在公开的、正式的期刊(或著作)发表你的科研成果,不论该期刊是英文的还是中文的,也不论该期刊是不是SCI/SSCI或CSSCI,只要是公开的、正式的期刊即可,比如中文《化学通报》。随着新兴电子媒体的出版,在预印本(preprint)和微信公众号发表论文,也可以确立你科研发现的优先权。一个例子是俄罗斯一个数学家在预印本系统发表了数学论文而获得奖金丰厚的奖励,但他虽然“穷困潦倒”,也不领取这大笔的奖金。某人现在采取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而取得优先权的策略,让时间和实践检验吧。那么,博客上发现文章是否可以确立优先权呢?个人认为不可,因为博文是可以随时修改的。
发表论文的初心是确立科研发现的优先权,而派生出来的动机则多了去了。一个最主要的动机是为了评职称,为了评tenure。现实中,国内外科技界都是这样,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评不上(副)教授。在实行tenure-track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大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比如6年两个聘期)在规定的期刊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按合法的契约,你就得走人,那真是publish or perish! 现实中可以看到,不少人评上教授或获得长聘后,就不写或少写论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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