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第一创业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017年8月2日,公司接到华熙昕宇通知,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华熙昕宇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2017年4月29日,第一创业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017年8月2日,公司接到华熙昕宇通知,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华熙昕宇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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