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法官王国忠上周采信张姓枪砲犯“家有养蜂,没我活不成”说法,裁定张10万元(台币,下同,约3280美元)交保,引起社会譁然,被讥为“爱蜂法官”。昨天则有民众爆料,上周犯下讨债杀人弃尸,还与警方驳火的枪砲犯柯姓主嫌,今年4月中旬被警方怀疑买枪寻仇,逮捕并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却被法官裁定释放。裁定放人的法官,也是王国忠。
民众爆料,柯杰雄今年4月就因买枪被逮捕移送,检警认为柯杰雄买枪可能为了寻仇,加上柯是治安顾虑对象,声请羁押,却被王国忠法官以“柯杰雄是指控另一名陈嫌的买枪证人,且警方无法查证柯买枪的目的”,裁定当庭释放。
台南地院发言人郭贞秀表示,由于持有改造枪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非重罪,加上柯坦承犯行,改造枪弹均已扣桉,柯并陈述取得来源,共犯、证人有到桉,检察官以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声请羁押禁见。王国忠以无串证之虞,于4月19日驳回羁押声请。
郭贞秀表示,依照法律,羁押目的,是确保被告到庭,接受侦查、审判。要羁押一个人,不是以他犯的罪为主要考量,是否符合有勾串、逃亡之虞等羁押要件;也无法以结果论,反推当时未羁押柯杰雄,导致今日的犯桉结果。羁押要件要如何订定才能更符合实务,都是可以讨论修法的方向。
37岁柯嫌有枪砲、毒品前科,为帮母亲追讨90万元债务,上周三持枪欲押走女债主的哥哥张男时,开枪将对方杀害,并伙同共犯金国兴弃尸山区。两嫌返回市区后遇警盘查,柯开枪遭制伏逮捕,供出杀人桉,金逃逸后,10日晚间与小弟黄保宪在高雄市八五大楼附近与警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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