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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质疑判刑黄之锋 北京连出三句惊人重话

香港“占中”运动学生代表黄之锋等三人日前被判刑,在香港引发争论。香港两大律师组织已罕见发表联合声明,称相关判决没有法律以外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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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人已因占中被判刑(图源:AFP)

有泛民主派资深人士转发文章,将此事与政治迫害相联系,却被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连用“里通外国、挟洋自重、反中乱港”等重话点名批评。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以及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前秘书长罗冠聪等人8月17日被判刑,刑期6至8个月不等。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秘书长,李卓人在判刑前转发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声明,内容系委员会认为判刑是政治迫害。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18日表示,这显示“外国势力同香港反中乱港势力相互勾结”,并批评李卓人“里通外国、挟洋自重、反中乱港”。

CECC声明指出,对上述3位泛民主派人士加重刑期是政治迫害、压制言论自由,香港政府对3人作政治检控并重新判刑“可耻”。

李卓人转发该声明后,中国大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表示,李是“外国势力同香港反中乱港势力相互勾结,粗暴干预香港司法独立、蓄意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大暴露”。

特派员公署又说,“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方“绝不允许任何外国政府、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要求美国政府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公署还呼吁反对并制止李卓人的“反华乱港言行”,香港社会应该“认清和抵制李卓人之流里通外国、挟洋自重、反中乱港的图谋和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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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期间曾发生“重夺公民广场”行动(图源:Reuters)

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周永康、罗冠聪则时任学联秘书长、常委。

3人当天晚间率领一批学生强闯香港政府总部广场,占据不走。两天后,广场外的大批支持者宣布“占中”运动开始。

三人2016年被香港法庭裁定非法集会等罪名成立,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等。

但代表政府的律政司提出上诉,要求高等法院改判监禁。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2017年8月17日下午宣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周永康7个月、罗冠聪8个月,立即入狱。

黄之锋等人被判刑前,香港近半年内已有数十名涉近年示威冲突而被判刑的激进泛民主派人士。至于此次3人被判刑是否不妥,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18日发表联合声明称:“未见有任何迹象显示近日引起各方评论的几宗上诉判决是建基于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

这两大公会是香港法律界两大组织,地位崇高,泛民主派或建制派阵营,都有不少大律师或律师为两会成员。

但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历来很少发表联合声明,最后一次是于2010年。

香港《明报》报道指出,这次两大组织在7年之后再次发表联合声明,主要是针对国际上不同机构、人士或媒体就黄之锋等人的案件所作的评论。

报道表示,两大组织认为香港司法独立十分重要,担心外界对香港司法有所误解,于是有必要表态维护司法独立,并表明判决没有政治考虑。

报道引述曾任大律师公会主席的泛民派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说,联合声明“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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