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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巡视整改:破除校领导班子“本位主义”壁垒-2

17.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避免庸俗化、娱乐化。

一是抓实整改。对巡视期间发现的党组织生活庸俗化、娱乐化问题的个别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处理,责令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学校党委出台《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文件,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基层党组织生活季度报告制度和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其作为2017年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六)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近年来,天津大学党委在抓基层党建方面开展了一些创新尝试,但基层党组织建设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院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学校党委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足,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充分,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协调各方的能力不足。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摆到学校各项建设的首位来抓,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夯实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组织基础,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18.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学校党委在巡视整改中充分认识到,要把党的建设摆到学校各项建设的首位来抓。一是学校党委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各项工作的总体布局来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专题党建研究。两个月来,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党建工作议题14个,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基层党建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出台重要举措。二是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牵引,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坚持党建立项、“三强工程”、党员先锋岗、党建工作坊等符合高校特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平台;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基层党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专职组织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将述职评议考核延伸到支部书记队伍,推进考评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19.加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一是以“党支部书记通知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还要说好话才行”为案例,教育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校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全校教工党支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意见》和相关制度,研讨了创新组织生活载体,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的举措,以党员特色服务岗、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最佳党日、创建“五好党支部”等为载体,围绕中心抓党建,激发党员学习和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通过基层党建论坛及“三强工程”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平台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引导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靠过硬的政治素质,把组织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对换届选举违反程序情况进行坚决整改。对巡视期间反映的个别党组织换届选举违反程序的问题。学校党委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换届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就换届工作法定程序、关键环节等进行培训,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相关要求,突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巡视中发现的个别党支部存在不尊重党员表决权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改正错误。在整改过程中又发现了某些单位没有经过党员大会而仅经过党委会推选出相关人选,责令相关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该问题列入相关单位的整改内容。

(七)严格选人用人和人才管理

巡视反馈的问题,表明学校仍然存在选人用人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引进人才考核不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到位,没能从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来认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在人才评价的标准上重业务能力、轻政治素质,在师德评价的操作上缺少管用的办法。需要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等重要标准,把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鲜明地立起来,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

20.梳理和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和标准。

进一步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一是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对执行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不到位的,立即按规定加以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推荐程序。一方面,对通过民主推荐选任的处级领导人员,明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进行。2017年对通过民主推荐新选任的处级领导人员,已全部同时运用两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种推荐结果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缺一不可。另一方面,严格区分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环节,在经民主推荐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再单独进行组织考察。三是改进和完善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凡提必竞”的选拔任用方式。研究实施主要通过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党务部门和院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办法。对数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人选的选拔,试点开展了先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院级党组织副书记等范围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调研,再综合调研等情况确定推荐范围,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四是进一步规范新提拔领导人员任前公示。严格贯彻执行任前公示制度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公示期自发布公示通知第二天起计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是严格遵守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对5名领导干部与近亲属在同一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已按照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其中,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已经启动2位同志任职调整工作程序;另有3位同志因在本人提任前其近亲属已在同一单位从事非行政管理类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做回避调整。六是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岗位设置,取消处级非领导岗位,免去8人非领导职务,聘为相应职级职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制度,新聘用工作人员全部公开招聘。优化招聘审批程序,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授权分管校领导对拟聘人员审签,定期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汇报,每半年向常委会汇报。规范公开招聘流程,完善公示制度,对拟聘用各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进行聘前公示。

21.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从严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增设干部监督与教育管理科。从完善培训体系、严格管理规范、构建监督网络三个方面着手,统筹负责干部的任前把关、任期监督、离任审查和教育培训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从严加强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领导人员个人事项填报工作。2017年以来,已对34人进行重点抽查核实、14人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个别干部个人事项存疑的,重新进行重点核查甄别,并根据认定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三是从严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已完成2013年以来离任的10名正处级领导人员的离任审计。对2017年6月以来新离任的3名正处级领导人员,正在进行离任审计。四是从严加强干部兼职管理。2017年6月,颁布施行了《天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对学校处级领导人员兼职的监督管理。2017年7月,按照管理办法中关于兼职类型、数量、取酬、任期等要求,对相关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梳理,重新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进一步清理规范,督促相关人员正在办理或已办理退出手续。目前,学校处级领导人员中138名存在兼职情况。对已退休或已退出领导岗位暂未退休的原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备案。经摸底登记,现有23人共42个兼职。五是从严加强干部出国(境)及证件管理。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备尽备,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应收尽收。对新任职处级领导人员,在宣布任职后半个月内,及时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所有备案人员的全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均已全部由党委组织部集中保存。严格执行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出国请假制度,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登记领用相关证件。并于干部回国后10日内,短信提醒收回证件,且登记交还日期,同时特别指出,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刻意逾期不缴的情况,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2.严把人才引进关。

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为指导,建立“凡进必审”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严把教师选聘和人才引进的政治关。一是完善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等的综合考察机制。完善教师评聘机制,规范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过程中政治思想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师德师风考核,严格档案审核机制。二是严格学院招聘过程中对政治思想的把关。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7月17日至8月10日,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对内燃机研究所、出版社、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规范有用人自主权单位的制度建设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相关文件并报学校审核备案。制定制度化定期检查工作细则,每年年初要求各单位报送年度用人计划,定期针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次年年初针对去年度进人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审核工作,统筹加强学校对有用人自主权单位的监督。各单位已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项整改,完善规范制度建设工作,形成年度备案及报告评议机制。

第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八)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及时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巡视反馈指出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纪委“三转”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各级领导班子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责任定位不够准确、分工不够明确、落实缺乏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责任约束、压力传导不足。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要让“两个责任”在高校落地生根,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将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全面延伸,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入手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加速、务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23.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出台《天津大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对校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进行界定和描述,健全责任清单机制、责任监管机制、责任报告机制、责任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制定了我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办法。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800余人参加通报会。近期,还将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中查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三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出台《天津大学党规党纪教育宣传月实施办法》,建立党规党纪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天津市纪委四室主任陈媛同志主讲的《从自身做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报告会。节假日前,通过办公网和短信平台,强调纪律要求。向中心组推荐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材料。四是以案示警。向全校师生员工转发天津市纪委《关于对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及相关人员履责不力问题问责的通报》,加强警示教育。近期将组织参观“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天津市警示教育主题展。今后,将继续加大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的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24.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党委在巡视整改中充分认识到,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归根到底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从体制机制入手,对症下药,着力解决“不重视、不作为”的问题。一是退出28个议事协调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各级纪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有关要求,对目前学校纪委监察室还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退出原则和标准,除保留十八大以来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纪委参加的10个议事协调机构以外,其余包括招标等在内的28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退出。二是深化“三转”,加强再监督。出台了《天津大学纪委深化“三转”,转变监督职能加强再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再监督职责定位,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突出纪委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和分管领域的监督监管责任意识,深化“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四种形态”的运用。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和各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纳入院级党组织考核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述职和考核中。修订《天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四种形态”的运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政治生态负责的意识。四是梳理制度完善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修订《天津大学纪委查信办案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五是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校院两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委监察室的工作人员从7人增加到9人,增加一个副处级岗位、两个正科级岗位。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仁爱学院、设计院试点设立二级纪委,加强重点领域和单位的风险防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办法》,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学习和能力培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九)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近年来,天津大学党委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但违规使用“三公”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仍屡禁不止。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学校党委虽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重视,但是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推动落实的招法不够,有效的举措不多,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少,相关部门的风险防控做得不够。经过多次学习,深刻反思,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不能因为已经取得的成效而有松一松、歇一歇的想法,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只有划出“红线”、明确“底线”、架起“高压线”,只有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只有从严从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把党的执政根基夯实打牢、永不动摇。

25.全面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动查究、立行立改。

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上级规定,举一反三,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体系。共梳理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制度规定11项,已经起草完成8项。二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将各单位自查、业务部门专项检查和纪委监察室抽查相结合。重点围绕因公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报销私人费用、公款吃喝、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开展检查,举一反三、主动查究问题。检查中,共发现问题8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1项,已经完成了8项。比如:在公车管理方面,出台了《天津大学公务用车使用办法》;在因公出国(境)方面,针对具有独立财务的直属单位和学校投资企业人员的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天津大学学校投资企业及直属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细则》。三是进一步梳理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学校纪委7月6日召开纪委全委会对以往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各部门结合中央巡视提出的问题,部门自查、此次开展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梳理本领域内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了廉政风险点清单,并提出针对风险点的整改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对69个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07项。四是开展明察暗访。纪委监察室牵头会同党办校办、资产处、审计处等部门在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在端午节期间对公务用车和校内接待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

(十)以更坚决的态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的管控和预防

26.切实推进校办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巡视整改以来,天津大学认真梳理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校办企业的发展历程,摸清55家天津大学投资企业的家底,制定了校办企业资产和经营状况清单,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详细梳理,形成了校办企业管理整改落实报告。

一是理顺校办企业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经资委”)职责,对学校校办产业进行统一管理,下设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经资办”)作为经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包括所有对外投资的校办企业股权)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二是推进学校投资股权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划转一批、退出一批、加快处置一批”的原则对学校直接投资的32家校办企业分类处置。加快对16家校办企业的划转进程,积极争取教育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将这些企业的国有资本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管理。对11家运营困难、经济效益欠佳的校办企业加快退出步伐,在争取教育部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缺失、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产权行为进行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采取引入社会资本转让、清算注销等方式稳妥处置学校对该部分校办企业的股权投资。三是明确学校管理的经济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单位的“差异化”“分类指导”的管理模式,制定并完善合法合规的“企业化运作”模式的规章制度。四是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企业加快清算注销的程序,对已经工商注销的企业加快国有资产处置。

27.全面加强后勤管理,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

加强后勤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完善招标采购、工程维修、质量监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人事招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是规范维修项目招标。制定《修缮工程管理专项整改方案》,加强工程维修项目的前期需求、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验收结算等重点阶段的控制,加强全项目周期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天津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规范校内各类维修工程的管理。二是出台《天津大学商业用房管理规定》。制定校园商贸及商业用房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学校商业用房管理机构,做好商业用房使用规划,规定商业用房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建立退出机制,规范租金的管理和使用。巡视发现,我校2016年应收出租出借收入1064.66万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财务处账面租金收入为390.43万元,差额674.23万元。经整改,已收取2016年租金1062.18万元,差额2.48万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中采购相关制度。严格采购控制程序,抓好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方式和采购价格的确定与监督、供货商的选择及测评等关键环节。利用天津市教委采购平台,应采尽采。采购平台以外的商品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评价、更新。加强现金管理和票据使用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审核管理体系。四是严格服务外包招标程序。制定《天津大学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服务企业引进流程,完善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做好外包服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学校监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五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制定《后勤保障部经费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审批和支出程序。定期开展自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8. 以新校区建设项目整改为抓手,健全完善基建管理制度。

全面分析梳理基建管理各环节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基建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涵盖立项报建、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招标采购、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廉政建设等基本建设各环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立项各环节审批程序、勘察设计阶段管理流程和建设工程报建流程。三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天津大学招投标信息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平台,拓宽招标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基建项目招标程序;完善合同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四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变更及签证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限额设计目标,细化限额设计手段,明确项目各阶段投资审核程序,规范结算管理;明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落实建设单位用户和管理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责任及追究制度,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变更数量;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制定《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工期进度管理细则》《天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细则》等。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进度管理及控制,规范保修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管理。六是制定《天津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相关工作。

29.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对科研经费管理范围进行梳理,建立了学校(法人)、院系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明确了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管理责任,形成了《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整改落实报告》。一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相继出台和修订了《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一整套完善的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财务政策宣讲。在全校范围内召开科研经费政策宣讲会。财务处、科研院成立政策宣传小组,深入学院讲解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差旅费、公务卡报销制度及网上操作等政策。三是出台《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开展科研经费检查。对2016年1月—2017年6月各类经费的差旅费、公务接待、科研酬金、出国费用、会议费以及科研交流费等项目的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五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框架下,细化了培训费、劳务费、因公出国费、科研交流费的管理细则。六是进一步完善科研合同管理。加强对于协作单位的资质审查等管理环节,规范管理科研项目合同、外拨(协)合同、采购合同等。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彰显了巡视的利剑作用,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学校党委将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把天津大学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巡视整改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的工作

“四个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学校党委和全校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巡视整改工作中来,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把巡视整改的效果作为“四个意识”强不强的直接检验和考察。

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比如,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重学术轻思想政治工作、重科研轻课堂教学等现象,在高校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有学校各级党政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立德树人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而且也受到各级各类人才称号评选、考核评估、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通道的影响。难以通过出台几个制度文件、采取几项整改措施就能简单解决,要从学校发展全局出发,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集中建立的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推进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层层落实。例如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虽然学校党委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天津大学校、院级领导班子及机关部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院级单位及机关各部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基层党支部活动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但是部分在职教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得不够好,活动形式比较单一;部分院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依然开展不起来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使得“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建立压力传导和考核机制,加强监督与问责,将巡视整改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院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不折不扣地保证每一项规章制度的落地生根。

重点领域专项整改仍需进一步理顺机制、改出实效。学校党委在校办企业、后勤管理、新校区建设、科研经费管理4个重点领域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但是这些领域存在客观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显著特点,下一步整改中要特别在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上着力,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取得整改实效。

移交的问题线索需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线索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必须贯穿巡视整改任务的始终。天津大学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践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强化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时刻不要忘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强化核心意识,要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时刻不要忘记党和人民的需求;强化看齐意识,在实践中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方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建设,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2.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长期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见底。

校领导班子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骤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的落实。对中央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要坚决处理,确保整改落实率、移交线索处理率达到100%。

3.做好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学校党委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办学治校的长效机制。要梳理完善现有制度,针对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必须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对不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要逐一修订完善,使现有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系统有效。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围绕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关键节点、选人用人的重点关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薄弱环节,聚焦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重要事项,把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监督和问责,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执行,使制度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以上是天津大学党委关于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天津大学党委将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向党中央、教育部和广大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整改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2-27405374;邮政信箱: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党委,邮编3000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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