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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首谈死磕律师 中共趋向法治进步?

日前有大陆官媒报道,在中国律师协会组织的一场座谈会中,中国司法部部长张军与来自大陆各地的68名刑辩律师面对面交流。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张军在讲话中谈到了“死磕派律师”这个一直以来在中国颇为敏感的话题。

张军在与刑辩律师的座谈中谈及在大陆一直被视为是敏感话题的“死磕派”律师,让外界很多观察者感到出乎意料(图源:中纪委官网)

张军表示,田文昌、李贵方、顾永忠、陈有西等是真正的“死磕”派刑辩律师,和许多大法官磕过法庭审理中的程序问题,以及对律师意见不重视、司法解释不及时、不严谨问题等等,还在立法征求意见会上死磕,为司法制度健全完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还提到,“死嗑不是黑名单、红名单,死嗑就是一个死理认到底。这个死理可能是错的,也可能是对的”。

根据报道,张军是第一位在公开场合谈及“死磕派”律师的司法部长。有分析认为,相对于一年前中国最高法以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判处“7•09”维权律师的结果,张军此次的言论似乎代表中国官方对维权律师群体的态度有所变化。此外,8月18日-23日期间,大陆官媒央视综合频道在每晚黄金时间播出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这部专题片被视为与央视7月份播出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组成了一个系列,而对法治做出专门论述,显示了中共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与再确认,为即将到来的中共十九大奠定基调。

“死磕派”律师是近十多年来中国大陆出现的一个新词,一般指那些愿意代理一些敏感案件的维权律师群体中,经常使用一些在法庭上抗议、与审判人员较真庭审程序、发微博号召民众关注等手法的律师。“死磕派”律师的存在也一直是中国社会争论的焦点。

记者不久前采访过律师莫少平、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他们认为,死磕派律师的做法虽不值得提倡,但可以理解,这种特色角色能够存在的关键在于中国法治环境尚不完善、司法不能独立;律师本身的职业特色为保守,当律师去承担起“死磕”这种激进的角色,说明是社会本身的体制、机制出了问题。

关于维权律师,外界一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你如何看待这一群体?

张千帆:作任何判断,都需要基于宪法和法律。如果有人说某部分律师是害群之马,那么要看他们违反的是哪个法条,或者违反了哪一条律师行业守则。我接触过的很多律师,确实对目前的司法制度与律师管理制度持否定言论,但他们都是很好的律师。积极努力地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和辩护权,这样的律师算不算害群之马呢?可能有些人看不惯,觉得他们过于张扬、激进,但在我看来,判断一个人或一群人不能凭着个人主观偏好,我喜欢谁谁就好,不喜欢谁谁就是害群之马,应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客观判断。所谓的害群之马当中,其实有相当多都是很称职的好律师。

发生在2015年的“7•09”维权律师抓捕事件被很多西方评论者视作中国官方对维权律师群体的打压。图为“7•09”事件两周年之际,有维权律师家属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门前抗议。(图源:Reuters)

现在“死磕派律师”经常被人提起。可能他们在法庭上的言辞有些激进,甚至搞的一些行为艺术,比如在高院外拉横幅,指控院长贪赃枉法等,超过了律师的执业范畴。在法治发达的国家不应该这样,也没有必要。在法言法,律师把自己的业务做好就可以,不应该利用与司法无关的东西来博取眼球,或者把某些法律案件政治化。其实处在一个成熟的律师制度中,这么做肯定得不偿失。把自己变成一个笑话,没法在律师界混。

但在中国,当下的司法制度还存在很多弊病。虽然也在持续改革,但至今还不能让大家满意。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法院、检察院、公安的行为是要被质疑的,有的甚至是公然违法。法院、检察院没有站在法律一边,以至于律师有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得不通过“死磕”来吸引公众的注意。类似的案例我听说过不少,这在目前的中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样情况下,显然不能把过错扣在律师头上。

“死磕派律师”似乎做了维权律师群体污名化的推手。

莫少平:对死磕派的行为方式,我基本上持理解、宽容的态度,虽然我并不主张去这么做,但是我对他们的行为能够理解,从某种意义上甚至称赞他们有这种勇气。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问题,按理说律师是最讲法律的。导致死磕派律师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来“死磕”一个法律程序,这个不能不说是有司法体制的原因,或者说主要是司法体制的原因。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代理案件,可能毫无进展。非得要这些律师用一些比较激烈、另类的行为,去迫使公、检、法机关遵守法律程序,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治的悲哀。

近年来,中国官方对维权律师的做法一直被国际舆论批评。图为2015年12月浦志强案庭审期间,抗议者在法院外集会示威。(图源:Reuters)

司法不独立,这其实也就牵扯当下中国法治状况的问题。

莫少平:这个问题我在不同场合说过。中国的法治有没有进步呢?应该是有的,这不容否认。从1949开始,只有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到现在近200部法律、上千项地方性的法律与行政法规等等,基本解决了无法可依的状态。特别是有些民商法律,立法还是挺超前的,跟国际也很接轨。

中国法治最大的弊病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依,选择性执法。用一句话来概括,便是有法律,但是还没有法治,有宪法,但是还没有宪政,有些法律规定的很好,甚至执政党的某些文件也很好,包括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规定,但是真正到实践中就完全不一样了。规定是规定,司法中的实践是实践,脱节的很厉害。特别是一些行使公权力的机构,甚至个人,明显在知法违法。所以很多情况下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怎么执行的问题。

如果执政当局想改变这种状况的话,那就应该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且不能选择性执法,这样才能树立依法治国的形象,律师这个群体或者法律人,才不会有无容身之地的感觉。

一句话概括,中国的司法还没有真正独立。

律师作为改良力量中的重要群体,你认为目前的力量有多大?

张千帆: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律师的作用仍然是重要的,因为也没有看到学者、记者在这方面有任何突破。虽然律师的执业环境在恶化,但应不会扭转大局,也不会导致中国律师制度的根本毁坏。中国现在的律师有近30万之多,要把他们都管住,也是不可能的。虽然律师的独立性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但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律师已经形成一股相当大的力量,所以不可能退回到改革开放之前。此外,律师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应该是比学者和记者更高。当下的这种执业环境不可能一直恶化下去,在环境有所改善的时候,律师依然会对社会与法治的进步发挥重要作用。

莫少平:从律师本身职业特性上来讲,律师是趋于保守的,就是现存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就要严格遵守,而不是突破,这是律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一旦把律师逼到要去反抗现存体制,甚至要求革命,那一定是社会本身的体制、机制出现了问题,而且肯定不是一般的问题,是非常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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