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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同业存单 人行设限

为促使同业存单回归调剂金融体系内部资金余缺的本质,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告,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同业存单。外界认为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国在2013年12月推出同业存单,因其兼具透明度高、流动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满足了利率市场化趋势下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需要,并成为中小银行重要的短期资金来源。但近年来同业业务急剧扩张,同时滋生同业套利,形成资金空转,加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过去几年,同业存单发行量持续攀升,成为继国债、地方债、政策性银行债之后,中国第四大债券品种。

今年3月,中国同业存单创下人民币2.02兆元的单月发行天量,之后在金融“严监管”下略微收敛,但6月发行量再度大增,当月同业存单发行量达到1.96兆元。

为加强同业业务评估,更好地掌控金融机构对批发性融资的依赖程度,人行8月中就曾宣布,2018年第一季起,将把不超过一年期(含)的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的同业负债占比指标。

人行昨天进一步公告,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一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人行旗下的金融时报报导,人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表示,此举将有利于适当缩短同业存单业务期限,促使同业存单回归其调剂金融体系内部资金余缺的本质属性,避免金融资源长期在金融体系内流转,加大金融支援实体经济的力度。

孙国峰指出,经过测算,明确同业存单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对同业存单对市场的影响不大。因为从截至6月底的发行余额来看,一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余额为人民币1115亿元,仅占同业存单余额总量的1.4%。

同时,此前已发行的一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对存量同业存单的正常到期兑付也不会产生影响。

路透报导,中国建设银行高层日前在业绩说明会上回应时称,保证适度同业发展是有利的,同业存单新规对建行影响不具实质性,建行可以平稳执行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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