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再次为央视新闻纠错:关于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严家新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再次为央视新闻纠错:不要给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附加莫须有的条件。

去年9月28日,是第10个世界狂犬病日,央视新闻网当日曾发布一条相关消息,简介狂犬病防控的基本知识。

之后,我曾在此博客中为央视新闻纠错:,该消息中宣称"鸟类能感染狂犬病毒"是错误的。只有哺乳动物可感染狂犬病毒,而鸟类、鱼类、昆虫、蜥蛎、龟和蛇都从来不会感染狂犬病毒。(原博文链接地址: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1005781.html )

今年9月28日是第11个世界狂犬病日,央视新闻网当日又发布了一条相关消息,题目是"狂犬病的真相:这些问题 你还要误解多久? "

央视的这条消息中,有一段是讲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在肯定"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宣称:

"十日观察法"有一系列前提:

1 仅限于家养动物,且有二次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史。

2 要考虑众多因素,如所在地狂犬病流行病学、 伤口类型、暴露的严重程度等。

这些都是抄袭自中国CDC去年一月发布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的错误观点。我已于2016年3月1日在网上发布博文,指出 该指南存在对WHO相关文件的误解 ,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十日观察法”的误解。中国CDC也部分承认了错误。

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本人在该指南中被列为5名审稿专家之一。本人在该指南初稿审评过程中就曾以电邮方式对这些错误提出过相应修改意见,但不知何故这些错误仍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文件中。

现将相关批判的主要内容转述如下:

一,关于"有二次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史":

本人理解的WHO的正确观点:

十日观察法与“实验室检测”以及“狗曾两次接种疫苗”,是三种独立(可互为补充)的判断标准。可分别独立进行,可独立作出判断。

①如能进行实验室检测,即能立即杀死动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当即决定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则用不着十日观察法(狗已处死还怎么观察?)。

②如能确认狗曾两次接种合格疫苗,则原则上可肯定被咬的人不必接种疫苗,则十日观察法也是多余的。

对WHO 的“十日观察法”,美国CDC的相关说明:

美国CDC《Rabies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guide —United States, 2008》

其中的表3 包含如下内容:

如果动物在10天c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或经可靠的实验室使用恰当诊断技术证明该动物未患狂犬病,则停止治疗。

当家养的犬、猫或黑足鼬在人暴露初始是健康的,正确接种过疫苗(至少用有效疫苗接种过两次的记录)并易于进行10日观察的情况下,应确保恰当的伤口处理而加强免疫接种可以推迟(注:即在上述情况下原则上可以不接种疫苗,或十日观察法并非必须,仅作为双保险而使用。实际上在上述情况下最终结果是绝大多数案例根本不用接种疫苗),特别是当患者曾经接受过暴露前预防或此前的暴露后预防是在过去的3个月内(注:此类人实际上根本不用接种疫苗,十日观察法只是为了双保险)。

该《指南》与“十日观察法”相关的撰稿人在回复我的质询时也承认:

严老师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意见,“实验室检测以及狗曾两次接种疫苗并不是采用十日观察法的先决条件,这三者是独立、并列的关系。可三者选一,而不是必须同时选二。”

二,关于"要考虑众多因素":

相关撰稿人回复称,此段内容的依据是WHO相关文件中的一段话。(英文原文略)

WHO网站上,《WHO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二次报告》中文版第47页有此段的中文翻译:

决定是否进行暴露后预防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涉及到的动物患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可能性、 暴露的严重程度 (见 8. 3. 2节) 、 动物的临床特点及其免疫接种状况 (尤其是犬和猫) 和对其进行观察和实验室检测的可行性。 所有确定为存在狂犬病风险的暴露都需要暴露后预防。

本人的评论:

WHO此段原文明明是讲“决定是否进行暴露后预防” (in deciding to initiate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要考虑众多因素, 该“指南”却偷梁换柱,说成是十日观察法要考虑众多因素。

事实上,十日观察法的结果判断,与所述的这些因素都没有直接的关系。

将这些因素都作为应用十日观察法的先决条件,实际上就是全盘否定十日观察法。

在欧美等已消灭狗群中的狂犬病的国家,其实被狗咬原则上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十日观察法并不“适用”(实际上用不着,没必要)。十日观察法最适用的正是中国这样的狂犬病疫区。

在中国,狂犬病恐惧症(恐狂症)患者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估计全国有数十万人甚至更多。相当多的恐狂症患者其实就是被自家或邻居的狗咬了,狗过了数周、数月还活得好好的,用十日观察法完全可排除狂犬病风险,但却仍然反复打疫苗、测抗体,长期悲观绝望,苦不堪言,其主要症结就是十日观察法不适用于中国的“官方”观点。狂犬病指南应关注恐狂症群体,明确答复他们的若干关健问题。至少应明确,十日观察法在“理论”上是完全正确的,在事后(已过了10天)判断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指南中的一句话,就可能治好该厐大群体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对“十日观察法”的认识问题不解决,社会危害极大。这个问题解决了,还可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狂犬疫苗的滥用,全国狂犬病疫苗每年的使用量至少可减少一半以上。

评论 (0)